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房屋土地确权意味着什么

我国房屋的确权一般是指办理不动产权证,土地确权意味着: 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 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 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哪些情况会导致民事诉讼延期宣判?
      哪些情况会导致民事诉讼延期宣判?对于导致民事诉讼延期宣判的具体情况,法律没有作强制性规定,实践中根据具体案件类型以及实际情况而定,影响宣判......


·社会抚养费征收依据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征收依据是什么?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依据是按照中户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以下是其中的相关内容:......


·房屋共有人有什么权利
      虽然常见的一套房屋对应的是一个产权人,但现实中也经常出现一套房屋对应多个产权人的情况,这种情况我们将所有的产权人称之为房屋共有人。作为房屋共......


·法律上如何对过失犯罪认定?
      如何对过失犯罪认定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


·一、销售员劳动合同签底薪吗?
      一、销售员劳动合同签底薪吗?劳动合同签的是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那基本工资是不能作为最低工资标准。而是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


·保险公司融资的要素有哪些
      保险公司融资的要素有哪些现在很多有闲钱的富人都会选择进行去保险公司进行融资,一方面可以使资金增值,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分散风险,投保人还可以选择......


·私自占用耕地赔偿标准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农村耕地被私自占用的情况,一般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占用者是需要给予土地所有者一定数额的补偿费进行补偿的。但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人开车上路,尽管所有人都不希望交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人开车上路,尽管所有人都不希望交通事故的发生,但交通事故总是难以避免的。那么,司机在道路上遇到了交通事故后,如何......


·民事诉讼法举证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举证的司法解释是什么一、民事诉讼举证的期限根据,举证期限的确定有两种情形:当事人协商和法院指定。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的,须经人......


·绑架罪处罚规定是什么?
      绑架罪处罚规定是什么?一、绑架罪处罚规定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


·计件工资制如何计算加班费
      计件工资制如何计算加班费1、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在完成计件定额后,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企业也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