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金融凭证诈骗罪法院会判多久?

金融凭证诈骗罪法院会判多久?金融凭证诈骗罪法院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票据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金融凭证诈骗罪】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本罪与它罪的区分1.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本罪与诈骗罪,两者之间存在着法条竞合关系。行为人以金融凭证进行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表现形式,前者即本罪为特别法条,后者即诈骗罪为一般法条。根据法条竞合适用的原则,除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应依特别法条在这里即为本罪定罪量刑。从理论上看,它们有许多相同之处。但区别主要是:(1)诈骗行为发生的时空不同。前者只能发生在金融活动中;后者只能发生在金融活动以外。(2)诈骗的方式不同。前者是通过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这一金融道具实施的;后者是使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道具实施的。(3)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金融凭证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后者只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4)犯罪主体不同。前者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后者只能是自然人。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在非金融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其他银行结算凭证实施诈骗,构成犯罪的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反之,金融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构成犯罪的则应当以金融凭证诈骗罪定罪处罚。2.与票据诈骗罪等的界限与票据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的界限。从理论上说,它们的主要区别是:(1)实施诈骗时所使用的金融道具不同。前者所使用的只能是伪造、变造的其他银行结算凭证;后者使用的分别是票据、信用卡或信用证,可以是伪造、变造的或真实的。(2)诈骗的手段不尽相同。前者只有使用行为一种;后者除使用行为外,还包括其他法定的行为方式,如签发空头支票或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骗取信用证或其他方法的,恶意透支的等。(3)犯罪的直接客体不尽相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对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后者侵犯的分别是国家对金融票据、信用卡、信用证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实践中,如果从票据、信用卡、信用证均具有银行结算功能看,刑法对金融凭证诈骗罪的规定是属于普通性罪名,而对票据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规定则属于特殊性罪名,按照法学理论关于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适用的一般精神,对以票据、信用卡、信用证实施诈骗构成犯罪的,只能以票据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定罪处罚,不能以金融凭证诈骗罪定罪处罚。对于金融凭证诈骗的行为,是需要根据上述法律中规定的标准来进行量刑处理的,特别是涉及到金融犯罪的行为,是可能造成严巨大的经济损失的,具体情况下可以基于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今父母强迫婚姻违法吗?
      现如今,儿女的婚姻大事是父母最为关心的。也许身边很多朋友过年过节就面临着父母亲戚的催婚逼婚,这种现象让很多年轻人头疼不已。刚初入社会,父母就......


·签署招商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署招商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政府在招商过程中,有时候会将一些项目交给代理机构做,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招商引资。为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双方会签......


·买房交了首付贷款没批下来能否退房要看协商的结果
      买房交了首付贷款没批下来能否退房要看协商的结果,退房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要退房,需要双方协商解决,按合同约定,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一般贷款没下......


·试用期内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即使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是可以辞退员工的。但出于对员工利益的保护,此时还是会要求单位在符合法定情形进行辞退。那么法律中规定的单位可以在试用......


·一、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什么吋候做伤残鉴定好?
      一、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什么吋候做伤残鉴定好?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做伤残鉴定的时间规定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


·缓期执行就是免死吗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说到死缓、缓期之类的法律概念,但是人们对于缓期还有很多的认识误区,比如缓期执行就是免死吗?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这方面的......


·量刑制度与量刑情节有哪些关联
      量刑制度与量刑情节有哪些关联一、量刑制度与量刑情节有哪些关联量刑情节和量刑制度是指由刑事法律规定或认可的定罪事实以外的,体现犯罪行为社会......


·职工如何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后要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否则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工伤,也无法进行工伤索赔,这对自身利益的影响是很大的。不过现实中,很多职工在事故发生之......


·法院判了赔偿但是没钱怎么办?
      任何事情都一定要尽力的去做到知己知彼,才能够对于当前的相关事情去选择比较合理的解决方法的,就像是发生了民事纠纷或者是涉及到经济赔偿的问题,有......


·无证驾驶肇事怎么处理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必须有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证书,即我们通常说的驾驶证。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时需携带与驾......


·申请音乐版权一般多少钱?
      申请音乐版权一般多少钱?音乐作品每件词曲300元,曲200元,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1、填写申请表: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