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十字韧带断裂怎么做工伤认定

十字韧带断裂怎么做工伤认定: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著作权转让的方式包括什么
      著作权转让的方式包括什么当事人进行著作权转让的,可以通过买卖、赠与、互易等途径进行,但具体说到著作权转让的方式上面,可能大多数的人就搞不清楚......


·汽车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汽车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所有租赁物,所以汽车也应当适用。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仅适用于房屋。买卖不破租赁......


·股权转让是重组吗?如何进行
      股权转让是重组吗?如何进行一、资产重组的方式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分为五大类:(1)收购兼并。(2)股权转让,包括非流通股的划拨、有偿转让和拍卖等,......


·房地产租售同权是什么?
      房地产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我国新推出的租售同权政策目的是扩大、调整租赁市场。政策保证了租房者和购房者享有同等的权利,特别是在子女入学接受教育问......


·民事案件中止裁定的送达效力是什么?
      民事案件中止裁定的送达效力是什么?一、民事案件中止裁定的送达效力是什么?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


·离婚男方要给女方多少抚养费?
      夫妻双方如果选择离婚,对于孩子来说伤害是最大的,所以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孩子作出妥善的安置。孩子在父母离婚后会与其中一方生活,如果孩子随女方......


·我们去到一个新的用人单位工作
      我们去到一个新的用人单位工作,都会有一个试用期,试用期是一个员工与用人单位相互考察的过程。那么如果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开除了员工,员工会有......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吗?年底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的高峰期,对于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问题成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关注的核心问题,主要还是经济责任的......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行政处罚主要是对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采取的惩戒制裁手段。法无规定即禁止,对于行政处罚来讲,其具体的种类都是由法律事先规定......


·玩忽职守辞职辞退有可能吗?
      玩忽职守辞职辞退有可能吗?一、玩忽职守辞职辞退有可能吗?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如果受到刑事处罚,肯定开除,如果没有受到刑事处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