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怎么判刑?

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怎么判刑?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专用窃听器材的类型公安部《公安系统普通密码、密码机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公安系统使用的普通密码、密码机均由公安部办公厅机要处统一订购、配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机要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密码、密码机的申购、配发和安装。不得擅自购买、使用未经审查批准或从国外进口的密码机。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扰乱了国家对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非法间谍专用器材流入社会,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侵害商业秘密同时将会给国家安全利益造成损失,尤其是秘密联络、截密电子设备等流入社会将给社会秩序和国家全利益构成严重的威胁。根据本条的规定,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予以特别管理的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等专用器材是用来秘密侦听、拍摄侦查对象的言语、行动的工具,其余如空发式收发报机、密码本、密写工具、电子监听、截收器材等是用来进行秘密联络、破译密码、截密的工具。包括:(1)暗藏式窃听、窃照器材;(2)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3)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截收器材;对于犯罪分子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的行为,是需要严格按照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判决处理的,特别是对于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后果的,如造成了国家专用窃听器材严重损坏的,或者大量的设备故障的是需要从严进行处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代工商标侵权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代工商标侵权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一、代工商标侵权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如下处理措施:(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2)收邀并销......


·一、怀孕期离婚合同范本一般都包括哪些内容?
      一、怀孕期离婚合同范本一般都包括哪些内容?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


·离婚析产登记步骤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析产登记步骤是怎么规定的一、离婚析产登记步骤是怎么规定的?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


·行政回避决定主体有哪些人 一、行政回避决定主体有哪些人?
      行政回避决定主体有哪些人一、行政回避决定主体有哪些人?1、法院院长:决定审判人员以及审判阶段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员的回避。2、公安机......


·打架斗殴责任划分原则是什么?
      打架斗殴责任划分原则是什么?一、打架斗殴责任划分原则是什么不论谁先动手,只要有殴打他人的行为并造成一定危害,就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


·未成年人保管的财产被侵权怎么办
      在通常情况下,我们每个人自己的财产肯定都是有个人直接保管的,就算因为一些暂时的原因交给第三方机构,也是非常正规合法的手续。所以只有未成年人的......


·合同成立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的成立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条件,那么,在法律上,到底合同成立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呢?合同的成立并不是结束,而是个开始,并且在这个开始后的过程中很......


·一方出轨至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一方出轨至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女方出轨提出离婚,双方可以协商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


·工伤一级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不能。若达到劳动能力鉴定等级,1到4级不能解除劳动合同;5级、6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7级至10级伤残的,按伤......


·许多人在外打拼,无非是想要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可以享受到与
      许多人在外打拼,无非是想要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可以享受到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权利。但现实中仍然会有许多人因买不起房子而选择租房。房地产租售同权......


·一、身份证丢失办理银行卡 根据储蓄实名制的有关规定
      一、身份证丢失办理银行卡根据储蓄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如果您持有下述身份证件,是可以办理储蓄账户的:1、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居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