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给了抚养费还要给教育费吗?

一、给了抚养费还要给教育费吗?给了抚养费还要给教育费,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抚养费实际上是包括有教育费用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民法典》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二、抚养费变更的情况有哪些?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三、抚养费承担方式是什么?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孩子的健康成长对于父母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即使父母已经离婚了,但还是希望孩子能够快乐的成长,不跟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用的,其中包括教育等各种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快速理赔是什么意思?具体是怎样的
      快速理赔是什么意思?具体是怎样的一、快速理赔是什么意思?(一)一种是指保险公司为了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在标的车辆出险后报案——被保险人领取到赔......


·失火罪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失火罪属于过失犯罪,这点与放火罪不同。放火罪属于故意犯罪,自然情节要更为严重、恶劣一些,因而《刑法》中关于放火罪的量刑规定就要比失火罪的重。......


·一、民法关于离婚后抚养费支付标准是什么?
      一、民法关于离婚后抚养费支付标准是什么?民法关于离婚后抚养费支付标准是: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


·专利侵权诉讼的材料有哪些
      专利侵权诉讼的材料有哪些当事人就专利侵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此时除了要找准管辖法院、书写起诉状外,还要了解清楚专利侵权诉讼的材料有哪些,这......


·相约自杀违法吗,相约自杀是否违法
      如今的人们对生命都比较漠视,有些在生活中工作中受到打击的,动不动就想到去死,甚至还有人相约自杀。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相约自杀违法吗?关于......


·2023婚姻诈骗犯罪该如何处罚
      没有婚姻诈骗罪这一罪名,利用婚姻进行诈骗的定罪名为:诈骗罪。二、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要分清利用婚姻索取财物或者欺骗对方结婚等......


·民事诉讼申请调取证据需要注意什么?
      民事诉讼申请调取证据需要注意什么?现阶段,生活工作的节奏越来越快,生活中难免会发生很多摩擦。并且在现在的生活工作中有很多纠纷和矛盾,解决此......


·商标被侵权怎么办?
      商标被侵权怎么办?不关你是注册商标还是普通商标,他人都是不能对你的商标进行侵犯的,否则的话就会构成违法行为。那么商标所有人在遇到商标被侵权怎......


·房产遗嘱的法律效力满足哪些条件才受保护
      房产遗嘱的法律效力满足哪些条件才受保护一、房产遗嘱的法律效力满足哪些条件才受保护?1、立遗嘱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遗嘱必须是立遗......


·合同管理程序包含哪些内容
      合同管理程序包含哪些内容一、合同管理的总体要求企业需要建立一系列制度体系和机制保障,促进合同管理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一)建立分级授权管......


·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在现实生活中不乏有驾驶员醉酒后为了节省金钱
      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在现实生活中不乏有驾驶员醉酒后为了节省金钱,不叫代驾而酒驾的情形,我们知道,醉酒后人的意识会模糊化,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