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法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

刑法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罪体主体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行为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行为是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结果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结果是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这里的当事人,是指民事执行案件、经济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其他人,是指与民事执行案件、经济执行案件存在利益关联性的人员。2、罪责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责任形式是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到执行判决、裁定失职行为可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综合上面所说的,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就是属于因在判决和裁定中因自己的失职而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对于此行为是会为此承担法律的责任,一般在处罚时就会按所造成的后果来进行判决,轻者五年以下,重者是会给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按照注册资本收滞纳金吗
      按照注册资本收滞纳金吗一般是按照注册资本收滞纳金的,注册资本印花税的滞纳金何时计算资金帐簿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合计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印花税的......


·一、驾驶员一般和多少酒醉驾?
      一、驾驶员一般和多少酒醉驾?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就是醉驾。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


·婚后重新分配财产法院申请表应该怎么写?
      婚后重新分配财产法院申请表应该怎么写?婚后重新分配财产法院申请表应该填写一下申请人的一些基本的信息的状况,还有就是请求的事项要求重新的分配的理......


·股东变更要缴所得税吗?
      股东变更要缴所得税吗?一、股东变更要缴所得税吗?需要的;为自然人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然人股权......


·请求权和抗辩权对比区别是什么?
      请求权和抗辩权对比区别是什么?签署合同是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的民事法律活动,双方享有权利,也要履行义务。对于合同当事人而言,请求权和抗辩权都是......


·域名能否注册为商标
      域名能否注册为商标对于那些从互联网起家的公司特别重要,因为他们作了大量的投入,其域名在互联网上已经有了相当的知名度,所以希望通过现行的......


·由于新商品房涉及到装修的问题,因此现如今很多人为省麻烦,往往
      由于新商品房涉及到装修的问题,因此现如今很多人为省麻烦,往往会选择购买二手房屋,这样也是能够节约一点钱的。而现实中,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屋都是......


·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我国对计划生育政策做出的调整,各省市也在国家的号召下,对当地的计划生育内容进行修改。其中,关于广东省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修改,相信是很......


·简单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
      简单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根据《合同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


·一、刑诉法醉驾立案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刑诉法醉驾立案处罚标准是什么?1、醉驾的立案标准对现场查获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


·遇到信用卡诈骗怎么报案
      随着我国加大了对诈骗案件的不断宣传,使诈骗一度声名狼藉,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当今一些犯罪分子又开始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由于信用卡正逐渐的成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