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信息披露违规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信息披露违规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有哪些?信息披露违规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有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二、信息披露违规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三)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四)未按照规定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担保、关联交易或者其他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数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的累计数额占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五)致使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被终止上市交易或者多次被暂停上市交易的;(六)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公司、企业骗取发行核准并且上市交易的;(七)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中将亏损披露为盈利,或者将盈利披露为亏损的;(八)多次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多次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的;(九)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综合上面所说的,信息披露违规罪就是属于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单位而选择利用虚假的方式进行披露重要的信息,这样会导致其他人的利益受到重大的损失,一般只要实施了此行为就需要承担起法律的责任,一般在处罚时就会按照所造成的后果来进行判定,这样才能让违法者付出相应的代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


·一、买房按揭与离婚怎么办?
      一、买房按揭与离婚怎么办?1、离婚时,对于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归属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比较难处理。主要原因在......


·如何才能构成医疗事故2023
      如何才能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特定的职业事故。断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基本条件:1、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的......


·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有要求吗
      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有要求吗一、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要求吗?《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60岁
      ?离婚问题在现代社会比较常见,因为现代生活人们的爱情观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很多人都追求门当户对,并不考虑双方的感情问题,虽说这样生活不会有太多......


·劳动合同到期经济补偿纠纷怎么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到期经济补偿纠纷怎么申请仲裁?1、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诉,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审查其申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在七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股权转让变更税务登记流程是什么?
      股权转让变更税务登记流程是什么股东是企业运营非常重要的人物,属于大型股东拥有股权的话是可以决定企业运营内容做一些重要决策的,不过股权是属于......


·社会抚养费执行异议书怎么写?
      社会抚养费作为国家适当补偿社会公共基础事业投入的一种收费,是专门针对不遵守计划生育法的家庭征收的一种费用。所以,一旦超生、多生的,就要面临着......


·温州永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温州永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城镇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国家对土地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土地被征收使用时,国家也会出台相应政策进行征收地补偿。......


·一、自书遗嘱的证明责任由谁履行?
      一、自书遗嘱的证明责任由谁履行?由见证人履行证明责任,有关遗嘱见证人的条件如下: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


·无过失性辞退的几种情形
      无过失性辞退的几种情形无过失性辞退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