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探视权如何强制执行

对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来讲,其拥有一定的探视权。那实践中探视权如何强制执行呢?这是很多人想要了解的内容。同时要是孩子拒绝探视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探视权如何强制执行探望权是不能以孩子的人身为对象强制执行的。对于拒不配合权力人行使探望权的监护人,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予以配合,比如送到指定地点由另一方探望。如果监护人拒不配合,法院也不能以强行把孩子送到某地等方式来执行,只能依据诉讼法对拒不履行判决的监护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罚款、拘留等措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孩子拒绝探视该怎么办探视权在执行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子女拒绝探视的情况或者一方不让其探视孩子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应该根据不同情形区别对待。1、如果孩子是被教唆、利诱、恐吓而表示不愿接受探视的情形对于子女是受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当事人或家人的教唆、利诱、恐吓而表示不愿接受探视的,人民法院就应当继续执行案件。此时法官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对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责令其改正自己的错误行为。2、子女的年龄和实际辨别能力判断根据子女的具体年龄和实际辨别能力,正确判断出子女拒绝自己父或母进行探视的真正原因,然后对症下药,依法处理。如果孩子有判断能力,就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不能强制执行。3、做好子女的思想工作法官责令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配合法官对子女进行思想教育,以说服子女同意并接受父母另一方的探视。由于探视权是与人身相关的权利,因此即使在法院做出判决之后,一方不履行的,那么也无法强制执行。而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予以配合。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自从现代交通越来越发达后
      自从现代交通越来越发达后,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有所提升。一般来说,遭遇交通事故,若是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的,这起交通事故也就因协商而得到解决了......


·哺乳期内可以辞退女职工的情形是什么
      哺乳期内可以辞退女职工的情形是什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


·广卅铁路外绕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广卅铁路外绕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不管是建设公路。还是建设铁路,或多或少都会涉及到土地的征收问题。您也许会好奇,铁路的建设基本都在偏远的地......


·不给劳动合同违反了哪几条
      不给劳动合同违反了哪几条公司不给劳动合同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


·商标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商标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我们知道法律对商标权的保护一般为10年,如果保护期限届满的话,那么会产生商标权终止的情况,那么除此之外,还有哪些情况下......


·刚收监多久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刚收监多久可以申请保外就医一、刚收监多久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申请保外就医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逐步完成审批程序就可以申请办理监外执行。二、申......


·5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5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1、大家在买房子的时候都会针对产权年限的问题研究一番,其实“50年产权房”确切地说应该是“50年土地使用年限房”,年限......


·欠钱不还的人坐牢了怎么办
      1,欠钱坐牢后还得还钱不存在坐牢就能抵消了债务这一说法因此因欠债而坐牢,坐完出来该还债的还是需要还,不会因为坐牢就消失或者减少。欠债人因为欠款......


·签了劳动合同一个月不发工资怎么办?
      签了劳动合同一个月不发工资怎么办?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条件是什么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条件是什么一、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立法上并没有给它下一个确定的定义,理论界学者有各自不同的论述,但他们在表达民事诉讼和......


·老师打伤学生怎么处罚?
      老师作为教书育人的职业,应该采取恰当和合法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不能够体罚学生,更不能对学生进行打骂。那么老师打伤学生怎么处罚?老师应该承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