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事拘留通知书怎么写

刑事拘留通知书怎么写
  
  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后,就必须送一份刑事拘留通知书告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告知犯罪嫌疑人的情况,那么刑事拘留通知书是怎样的呢?我们带来了刑事拘留通知书格式并且介绍了刑事拘留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拘留通知书是怎样的
  
  刑事拘留通知书
  
  检 拘通[ ]号
  
  _____________: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因涉嫌___________,经本院决定,于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看守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院印)
  
  第三联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
  
  拘留通知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十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后,通知其家属或其所在单位时使用。
  
  二、因有碍侦查不能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并写明原因附卷;无法通知的,尖当报告检察长,并写明原因附卷。
  
  三、本文书共三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被拘留人家属中或其所在单位。
  
  二、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了刑事拘留通知书的相关知识,给您做个参考,我们要注意,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时,必须要出示拘留证,否则就违反了拘留的程序,要是你还想要知道更多的知识,不妨登陆网站咨询在线律师获得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著作权有哪些权利可以继承
      一、著作权有哪些权利可以继承1、著作权,可继承的,只限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作......


·在我们进行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在我们进行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然后在进行赔付。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不处理怎么办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哪些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如果马路上的车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其中可能是意外事故,也可能是一般的交通事故,如轻微刮蹭、致人轻伤等,但是有一种情况很值......


·醉驾受拘役在哪里关押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醉驾受拘役在哪里关押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拘役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处罚种类。拘......


·一、父女分配财产协议书如何书写?
      一、父女分配财产协议书如何书写?1、文书制作基本知识财产分割协议,又称分单,分产契约,是共同财产共有人之间就各所有人应获财产份额进行分割......


·最新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


·重婚罪收监到开庭要几天
      一、重婚罪收监到开庭要几天到检察院了解进展情况。重婚罪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开庭时间包含在审结时限内,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1、简易流......


·施工合同只签字未盖章生效吗?
      施工合同只签字未盖章生效吗?如果是承包方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承包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


·国庆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
      国庆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根据国务院的放假安排,国庆的放假时间是10月1日至7日。其中1日至3日为法定节假日,4日至7日为周末调班4天。在法定节假日的三天......


·小公司股份转让流程是什么?
      小公司股份转让流程是什么?(一)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二)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


·三亚限制减刑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三亚限制减刑的规定是怎样的?三亚地区限制减刑的规定具体如下:1、《刑法》第五十条,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