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徇私舞弊假释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徇私舞弊假释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一条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一般是指:违法对严重的罪犯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被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继续犯罪,危害社会的;违法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的;收受罪犯及其家属的财物而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等等。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二、徇私舞弊假释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2、审判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徇私舞弊,违法裁定减刑、假释或者违法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3、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徇私舞弊,违法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4、不具有报请、裁定、决定或者批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伪造有关材料,导致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被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5、其他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假释在我们国家是针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所采取的一种具体的措施,如果有人员违反法律的规定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导致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从而适用了假释,将构成相关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哪些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假冒专利罪的特征是什么?
      从国家专利制度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看,冒充专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不逊于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重要的今天,假冒专......


·一、上海小孩抚养费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上海小孩抚养费标准规定是什么?上海小孩抚养费标准规定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


·国家赔偿两年时效中断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有无时间限制时效,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时间,将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的制度。此项制度“利用人类趋利避害的本能,通......


·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
      在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中,往往会涉及到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这是一项重要的赔偿内容,那么您知道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吗?实践中,负担被扶养人生活费......


·对方拒交抚养费怎么处理
      本身在离婚的时候都说好了,一方实际抚养子女,另一方就在离婚之后支付抚养费,但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往往在离婚之后拒付抚养费,这可以说会对孩子的......


·临时股东大会提前几天通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临时股东大会提前几天通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


·离婚中过错方能获得抚养权吗?
      离婚中过错方能获得抚养权吗?相对来说,法院判定的时候回偏向没有过错的一方。但是这不是绝对的,只是对于有过错的一方来说,判定孩子的抚养权的时候,......


·福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什么?
      福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什么?许多政府现在都很注重信息的公开,因为这不仅方便政府的方案的实施也能够更好的做出决策,所以现在许多的政府......


·离婚孩子抚养权要考虑以下因素:
      离婚孩子抚养权要考虑以下因素: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方面的差距,比如,尤其是思想品质方面,在争取孩......


·民事诉讼特别授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民事诉讼特别授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在民事诉讼案件之中,诉讼当事人或由于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或由于没有时间处理诉讼事宜,会委托律师代为处理诉讼......


·农村房屋遇到腾退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计算?
      一、农村房屋遇到腾退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计算?  1.房屋腾退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腾退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