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可以改吗

不能。贷款期限一经确定,在贷款期间内,借款人不可自行申请变更贷款期限。如发生提前还款,借款人选择缩短还款期限,则由系统根据还款金额自动生成剩余还款期数。贷款缩期业务办理请慎重考虑,办理后不能再恢复原贷款期限,也不能展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涉嫌危险驾驶罪
      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6个月以内),并处罚金。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律师处理,被拘留后24小时内,即可聘请律师了。自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


·企业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什么?
      企业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什么?企业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因以下原因误交税款的可以申请个税退税,如:重复交纳扣缴、错用税率......


·继承法中可以不承担债务吗
      继承法中可以不承担债务吗可以,根据我国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


·一、交通事故旧伤复发能否报医保?
      一、交通事故旧伤复发能否报医保?可以,因交通事故导致旧伤复发在使用医保报销时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就是门诊发票,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病历卡,如果......


·恶意欠薪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人们经常说的恶意欠薪罪其实也就是指《刑法》中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只不过有的人习惯性的称之为恶意欠薪而言。此时在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之前,......


·怎么找股权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法》,股权投资一般都是投资时间较长,存在高风险,也可能产生高收益的投资。对于没有特殊的渠道或者消息来源的普通投资者来说,接触到的股......


·假释期间行政处罚会收监吗
      假释期间行政处罚不会收监,假释期间触犯刑法才会被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


·不动产买卖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不动产买卖合同什么时候生效一、不动产买卖合同什么时候生效?不动产买卖合同一般是从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第......


·走私总价值500万电子产品能判刑多少年
      如果走私普通货物偷逃税款500万元,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走私普通物......


·一、交通事故伤残后续护理期限?
      一、交通事故伤残后续护理期限有哪些规定护理期限的计算一直到事故受害人身体恢复健康。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


·死者名誉权受到损害可以得到保护吗?
      死者名誉权受到损害可以得到保护吗?死者名誉权受到损害是可以得到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死者和生者一样享有名誉权,并受到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