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员工患病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如果在医疗期后可以从事其他岗位,应当安排其他岗位,只有确实无法从事其他工作了,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应当视为违法解除。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政强制执行公告时间是多久?
      行政强制执行公告时间是多久一、行政强制执行公告时间是多久?法院强制执行公告的最短期限是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第二......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1)租赁双方持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


·校园网贷不还钱会有什么后果?
      校园网贷不还钱会有什么后果?一、校园网贷不还钱的后果俗话说的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想要赖账,那你就得考虑考虑面临的后果,借了款不还会怎么......


·什么情况下要支付代通知金
      什么情况下要支付代通知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才可能支付“代通知金”:(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什么叫可交换公司债券
      什么叫可交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


·银行注册资本增加影响税收吗?
      银行注册资本增加影响税收吗?注册资金对公司承担的税收有影响;2013年《公司法》修改后,有限责任公司不再设法定最低注册资本,也就是说,你可以1元钱的......


·哪些情形下监视居住转逮捕
      一、哪些情形下监视居住转逮捕2001年8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5项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


·吉林省诈骗罪入刑起点金额为什么?
      吉林省诈骗罪入刑起点金额为什么?吉林省诈骗罪入刑起点金额为3000元,这实际上也是我们国家关于相关的诈骗类型的案罪,具体处理的司法解释当中予以规定......


·一、对子女进行财产分配协议范例怎么写?
      一、对子女进行财产分配协议范例怎么写?1、首部。(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合同(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2)当事人身分的基本情况......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不断发生,随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出台,一种新的仲裁模式,既不同......


·新购买的房子漏水退房吗
      新购买的房子漏水退房吗房屋漏水在一手房和二手房交易中都很常见,一般情况下,漏水属于质量瑕疵,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以要求出卖人进行修复,但不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