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自己持有的股份给直接给其他股东吗

可以。一般而言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份是没有什么限制的,只要是在法定的场所并依法定方式就可自由转让股份公司股份。但是如果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知识产权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知识产权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①作品的作者为公民的,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50年的终止时间为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


·房地产商起诉住户名誉权纠纷有哪些规定
      房地产商起诉住户名誉权纠纷有哪些规定1、《民法通则》第101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毁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


·劳动仲裁应该如何强制执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决定如何申请执行,以及在何处申请执行,这对许多劳动者来说是一个混乱的问题。第一,......


·在我国关于高空坠物砸死人谁负责
      在我国关于高空坠物砸死人谁负责在我国关于高空坠物砸死人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


·律师365律师团解读:湖南省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新标准
      律师团解读:湖南省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新标准  近几年来加快城市建设,城市拓展,政府征取大量土地,农民失去土地,土地流转补偿标准,您可以看一......


·一、祁县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祁县抚养费标准是多少?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三年十......


·虽然最近几年我国放开了生育政策,但也不是随便就自己任意妄为的
      虽然最近几年我国放开了生育政策,但也不是随便就自己任意妄为的,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超生也是需要被处罚一定的社会抚养费,这也是为了缓解人口的压力而......


·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合法......


·医疗纠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
      医疗纠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在自己或是家人生病住院期间也许会出现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因为各种会构成医疗事故。虽然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情......


·施工劳务分包资质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一、施工劳务分包资质标准的内容有哪些施工劳务分包资质不分等级。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起诉离婚一方坚决离婚法院会怎么判决?
      实践中,不少夫妻会由于感情破裂或其他原因而选择离婚,许多夫妻会选择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但也有一些夫妻会由于其中一方不愿离婚,另一方只能采取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