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强迫劳动罪立案标准

强迫劳动罪的立案标准如下:其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其二,违反劳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有以上两种情况的,即可立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有哪些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有哪些?在各种各样的行业中,不乏存在着一些高危的行业,从事该类工作的员工有时候甚至会面临生命危险,其中,电力施工企业就......


·公民住房居住权大于产权吗 一、公民住房居住权大于产权吗?
      公民住房居住权大于产权吗一、公民住房居住权大于产权吗?住房居住权没有大于产权,居住权和产权之间没有可比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


·哪几种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哪几种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


·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对象是什么
      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对象是什么现在我国政府的征地工作的程序必须是先安置好了,然后拆迁是放在最后一步的,就算遇到了钉子户也不允许拆迁单位存在强......


·企业非法征地应该怎么处理
      征地的行为只能由政府经过审批程序才能进行征地,不过在实际中,一些企业为了私利,进行非法征地进而非法占有土地。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理分为几个层次......


·拒收现金法律条款有什么
      拒收现金法律条款有什么一、拒收现金法律条款有什么关于拒收现金的法律条款有《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中国人民银......


·社会组织集体合同的签订程序
      确定集体协商代表,进行集体协商,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审议通过,首席代表签字,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向全体人员公布。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三......


·先诉性抗辩权可以在诉前放弃么
      先诉性抗辩权可以在诉前放弃么民法典中的抗辩权可以分为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以及先诉抗辩权,在不同的情况使用不同的权利,能够很好的保障我们......


·讼离婚中夫妻分居几个月可以离婚
      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来,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条件不同,而夫妻只有达到了规定的条件之后,那么才可以顺利的解除婚姻关系。而说到分居几个月可以离婚,如果......


·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哪些内容在哪看呢
      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哪些内容在哪看呢信息公开可以说是这个信息时代必要的产物,每天都有不计其数的信息在世界流动。以前信息公开主要是针对个人企业......


·一般取保候审是批捕了嘛?
      取保候审是批捕了嘛?不一定;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或者不会判刑,至于会不会再批捕,还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