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既遂会判得重吗?

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既遂会判得重吗?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非法间谍专用器材流入社会,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侵害商业秘密同时将会给国家安全利益造成损失,尤其是秘密联络、截密电子设备等流入社会将给社会秩序和国家全利益构成严重的威胁。“非法销售”是指未经批准擅自经营专用间谍器材或者向没有法定使用许可手续的单位或个人出售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为了出售而走私、购买专用间谍器材的,以“非法销售”论。但如果走私专用间谍器材达到走私罪标准的(偷逃应缴税额在50000元以上),应作为牵连犯比较两罪分别可能判处的刑罚,从一重处断。二、专用间谍器材包括哪些?国家予以特别管理的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等专用器材是用来秘密侦听、拍摄侦查对象的言语、行动的工具,其余如空发式收发报机、密码本、密写工具、电子监听、截收器材等是用来进行秘密联络、破译密码、截密的工具。包括:1、暗藏式窃听、窃照器材;2、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3、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截收器材;4、其他专用间谍器材。三、间谍罪的刑事处罚措施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2、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综上所述,当事人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会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达到立案标准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责。对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犯罪分子的处罚判刑不是很重,最高量刑是三年有期徒刑,对情节较轻的,可以判拘役或者管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手中有借条追债一万怎么追 一、手中有借条追债一万怎么追?
      手中有借条追债一万怎么追一、手中有借条追债一万怎么追?1、协商处理。2、申请支付令,但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支付令的主体是债......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节假日对于我们来说都是非常兴奋的一件事情,因为节假日您可以忙着自己的事情去休闲娱乐一下,但是有的......


·商标无效提异议,我该怎么办?
      商标无效提异议,我该怎么办?被提异议就是您的商标在最后三个月公告期的时候,他人对您的商标有异议存在的,提交证明资料到国家商标局,如果对方提供的......


·结婚两年离婚财产分配有哪些法律规定?
      ,离婚争议最大的地方莫过于财产的分割,因为财产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如果双方当事人就财产问题互不退让,那就只能通过法律的方式进行分配。......


·新婚姻法 收养孤儿的条件有哪些
      新婚姻法收养孤儿的条件有哪些现在由于一些夫妻不能生育或者自己不想生育,但又想家里面能够有小孩,因此就会选择去收养一些孤儿。但出于对双方利益的......


·公司违法解除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公司违法解除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赔偿标准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


·起诉离婚后一方不同意离咋办?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都是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然而此时,一方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也是会出现对方不同意的情况......


·原合同违约金过高如何处理?
      原合同违约金过高如何处理?对于合同的违约条款,双方都应该特别重视,因为这是以后发生合同纠纷的处理依据。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针对有些合同纠纷案件......


·医疗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罪发生在医疗诊治活动中,但并不是所有的医疗事故都会构成刑事犯罪,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才可以。除此之外,了解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


·一、男方死亡父母的房子财产怎么分配?
      一、男方死亡父母的房子财产怎么分配?1、按照父母的意愿2、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3、父母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女方并不享有房子财......


·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报销;
      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报销;二、住院期间护理费:治疗期间至评残前由用人单位支付,评残后由基金支付;三、交通食宿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