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必须具有以下情形是哪几种?

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必须具有以下情形是哪几种?
  
  1.只有基层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中级法院、高级法院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2.基层法院审理的都是一审案件,只有一审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二审、再审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3.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原《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新《刑事诉讼法》删去了“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都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检察院的起诉书都称他们的起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这里说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得是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共同认可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检察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律师和法官一方不认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就应当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而不能用简易程序。
  
  4.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被告人不承认或者不完全承认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尽管控、辩、裁三方都认为被告人有罪,也要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让被告人在法庭上充分阐述自己不认罪的理由。只有被告人完全同意检察院的指控时才能适用简易程序。
  
  5.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尽管检察院、法院、辩护人都同意适用简易程序,被告人对检察院的指控也没有异议。但被告人不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还应当按照普通程序审理。
  
  6.原《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不诉不理案和被害人自诉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新《刑事诉讼法》取消了相关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多数不认罪,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不一定同意适用简易程序,自诉案件虽然都是轻微犯罪案件,确定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不是简单的事情。所以《刑事诉讼法》取消了这一规定。
  
  新《刑事诉讼法》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根据这项新规定,公诉人、辩护人、法官、被告人都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也不一定能适用简易程序了。
  
  一审案件一般都应当适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只是普通程序的一种例外,应当严格限制使用范围。
  
  简易程序不能滥用。为了防止法院滥用简易程序剥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新的《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重新作出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是为了加快我国的司法审判速度和效率才进行产生的一项程序,针对于简易程序,首先必须要在基层使用才能够合法,如果在中级人民法院及以上法院禁使用,则属于违法行为。且在使用简易程序时必须要由当事人的同意才能够进行使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发生车辆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常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同理,常在路上跑,小刮小蹭总是免不了。那么这种时候,如何快速有效地处理这些事故,不浪费时间也不妨碍交通造成拥堵,就......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取得方式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取得方式有哪些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取得方式有哪些国有土地取得的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


·刑事诉讼法申诉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如果触犯刑法的则需要追究一定的刑事责任,如果当事人有对已经生效的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起诉离婚到开庭需要多少时间
      起诉离婚到开庭需要多少时间?这个时间是不确定的,法院受理原告起诉后会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缴费,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对方,......


·拖欠网贷两万会被起诉吗?
      拖欠网贷两万会被起诉吗?1、承担高额逾期费用。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不管是叫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还是其它五花......


·侵害名誉权受损赔偿吗?
      侵害名誉权受损赔偿吗?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


·网络金融诈骗有哪些常见的手段
      网络金融诈骗的性质要比一般的网络诈骗恶劣的多,因为所谓的金融诈骗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我国金融界的正常管理秩序。而且网络金融诈骗一旦得逞,不......


·保险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保险事业蓬勃发展,但是相比较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社会防范风险体系并不完善,但是与此相关的保险诈骗行为却层出不穷,严重的话会构成......


·路口停车逆向行驶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需要遵守交通规则,这是我们在学习驾驶知识的时候经常强调的内容,但是在生活当中很多人并没有做到文明驾驶,相反还是有很多人因......


·民间借贷关系该怎么才能合法有效
      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用于生产、生活的借款行为,借款利率不超过24%,都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但是,根据《关于审理民间......


·组织领导非法传销罪怎么量刑判刑?
      组织领导非法传销罪怎么量刑判刑?一、组织领导非法传销罪认定标准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