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小三出生证明可以证明重婚吗?

小三出生证明可以证明重婚吗?出生证明并不可以证明征婚,必须存在以存在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再次办理了结婚登记的才可以证明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立法一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构成重婚罪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二、重婚的认定条件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实婚姻挂上了钩。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重婚的具体情况,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具体情况下还需要提供对方是否存在与他人共同生活的音频或者视频材料来进行证明,只有证据确凿的才可以证明重婚的犯罪事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三个阶段包括哪些?
      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三个阶段包括哪些?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一、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主体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主体是什么土地的种类不止一种,有集体土地,也有国有土地,无论哪种类型的土地,都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土地使用权的......


·法院收集证据的范围是什么?
      法院收集证据的范围是什么虽然很多时候证据的都是都是靠当事人或委托的律师来收集的,但在一些情况下,其实法院也是可以依职权或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


·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是怎样的
      车祸是您谈之色变的事情,在车祸发生之后,交警会加入调查,然后再根据调查的情况来判定车祸的责任。在车祸发生后,有关部门会在一定的时间内发出通知......


·深圳社保补缴新政策2023年是什么?
      出现社保中断的深圳市民可能会担心自己因此而无法获得保险金了,好在政府及时推出了补缴的政策平息了市民的担忧,但是仍然有大部分市民对今年最新的补......


·什么是过错推定责任 适用范围是什么
      什么是过错推定责任适用范围是什么民事侵权中涉及到责任的承担,其中就包括了过错推定责任、无过错责任、过错责任等等,不同的责任下,具体的适用情况......


·分公司签署合同法律风险会有吗
      分公司签署合同法律风险有吗合同是双方签订,风险怎么样都会有的,不可能有百分百的安全。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


·个人质押贷款利率是多少?
      个人质押贷款利率是多少?一、个人质押贷款利率一般是多少?存单质押银行贷款期限的规定一般是不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且最长不超过一年。若为多张......


·对于合同诈骗罪限制减刑吗?
      一、对于合同诈骗罪限制减刑吗?对于合同诈骗罪一般是会限制减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


·证人认识嫌疑人需要做辨认笔录吗?
      证人认识嫌疑人需要做辨认笔录吗?证人认识嫌疑人需要做辨认笔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0条中对辨认笔录的审查、认定与......


·著作权法保护?
      著作权法保护有哪些类型一、著作权法保护有哪些类型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4、美术、摄影作品;5、电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