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名为借条实为结算凭证是否有效?

名为借条实为结算凭证是否有效?名为借条实为结算凭证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在真实意愿情况之下所签订的,而且存在着真实的借款关系,那么也是属于有效的,借条可以作为起诉凭证,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二、机打借条的书写规范内容是什么?那么对于机打的借条也有一定的书写规范:1、 机打的借条的借款金额应该用大小写表示,注意大小写应该书写规范;2、 机打的借条的借款日期以及还款日期也应该写明,其中日期应该书写规范3、 如果借款存在利息,那么应该写明利率是年利率还是月利率。4、 打印下来之后的借条不应该留白太多,避免给其他人在上面增加内容。5、 如果此次借款存在担保人,那么应该在核对完担保人的身份信息后,在借条上写明担保人的名字及其身份信息;6、 借条上关于债务人债权人的姓名以及身份信息应该仔细核对之后再填入。三、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1、要看借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2、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三年。3、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4、借条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在当代的社会,借条和欠条两者还是存在比较大的差别的,如果实际上是结算的凭证,也就是应该打下欠条,那么双方当事人却打成了借条,只要是存在真实的欠钱情况那么也是可以要求对方还钱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买了商铺被骗了怎么赔偿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


·沈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沈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标准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因此各地政府制定的征地补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沈阳市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沈阳市......


·一、交通事故中的通勤费赔偿纠纷应该怎么起诉?
      一、交通事故中的通勤费赔偿纠纷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


·一、醉驾交警移交检察院本人要去吗?
      一、醉驾交警移交检察院本人要去吗?1、本人是必须要去的,如果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依法应当询问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


·限速30开了35怎么处罚
      这种情况超速不足10%的,交警队只是发个警告给当事人,不扣分也不罚款。如果当事人在违法记录中查到有扣分和罚款的必须去处理,没有扣分和罚款只是警告......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离职是否有赔偿
      其实劳务合同和正规的劳动合同本质上还是有所差别的,劳务合同当中规定的期限大多都是以项目完成的预期时间来约定的,在项目完成了以后劳务合同等于就......


·民事官司诉讼费一般收多少
      民事官司诉讼费一般收多少一、民事官司诉讼费一般收多少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规定,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


·车主违法停车如何处理?
      车主违法停车如何处理?一、车主违法停车如何处理?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


·一、夫妻财产约定孩子全部拥有可以吗?
      一、夫妻财产约定孩子全部拥有可以吗?是可以的,但前提是这份财产必须要是夫妻共同所得到的,这样才算是合法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能约定如果离......


·齐齐哈尔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五险一金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有重要的意义,因为它涉及到养老医疗买房等各种方面的问题,它的缴纳比例也是固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齐齐哈尔市......


·贪污罪规定判几年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