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老板不按劳动仲裁执行怎么办

老板不按劳动仲裁执行怎么办如果劳动仲裁做出裁决后,双方在法定时间内都没有起诉,那么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31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一般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一般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一般依法执行。二、如何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决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一般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你);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需一般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4、需一般申请人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样本,到那抄写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当事人一般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生效劳动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的申请,并提供该裁决书或调解书。此时,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用人单位的注册信息,组织机构代码,强制执行书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该申请后一般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贩毒的定罪依据是什么?
      对贩毒的定罪依据是什么?对贩毒的定罪依据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


·商品房包销中各方当事入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
      就商品房包销来看,包销行为与销售行为中实际存在二三种法律关系:  1.开发商与包销商之间的包销关系。开发商以包销基价,将自己开发已经建成并符......


·被指定监护人昏迷不醒怎么办?
      被指定监护人昏迷不醒怎么办?一、被指定监护人昏迷不醒怎么办?监护人不宜继续担任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


·对于形成重婚的事实婚姻一审会判吗
      对于形成重婚的事实婚姻一审会判吗?证据确凿的话一审就会宣判构成重婚罪,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第二百......


·铜仁误工费的法律依据?
      铜仁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如何处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如何处罚依据我国《刑法》规定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


·不服不批捕申诉是怎样的
      不服不批捕申诉是怎样的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


·行政强制执行共有几类2023
      行政强制执行共有几类2023一、行政强制执行共有几类(一)间接执行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


·营业执照在我国是非常常见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营业执照的办
      营业执照在我国是非常常见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营业执照的办理很多没有经历过的人都不太清楚,但是许多要开公司的人都需要营业执照,那么,根据法......


·因工作分居是法律分居吗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夫妻在分居的情况下,满足了规定的条件后,那么也是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但要是夫妻因工作分居呢?此时是否属于法律意义的分......


·如何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如何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