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借条抵押后不算诈骗吗?

借条抵押后不算诈骗吗?
  
  一、借条抵押后不算诈骗吗?
  
  1、借条抵押后不算诈骗,但若是在债务关系确定的时候,并没有说明可以将借条之中标的用于抵押,那么在债务关系存续期限,任意一方当事人想要办理抵押手续,需要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持有效的欠款凭证到欠款人或者欠款地的法院起诉。为了避免欠款人转移财产,可以在立案后尽快申请财产保全。如果不知道对方有没有财产,可以申请法院到银行查询。法院判决后如对方拒绝执行还款,可以向法院申请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可以拍卖保全的财产、可以限制高消费等。
  
  2、可以从以下的方面来判断借款人是否是诈骗
  
  (1)审查行为人借款的用途是否具有非法性:行为人对于借款用途的非法性是判断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目的的重要依据。对于正常的民事借款,行为人一般会将款项用于正当用途,并且会在借款时主动说明,以达到使借款人相信而且愿意借款。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要将借款用于非法目的,如贩毒、非法经营、赌博以及投机行为等,审判实践中莫不如是
  
  (2)审查行为人在借款时是否实施了诈骗手段。手段的非法性是确定行为人主观目的的重要依据。在审理的所有诈骗罪案件中,行为人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在客观上均无一例外的表现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行为手段,而采用貌视合法的借款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只是近年来行为人实施的诈骗手段之一,也是为了便于今后逃避刑事打击的手段之一。
  
  (3)审查行为人有无还款能力。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也没有任何财产和正当的职业,却以欺骗手段大量找人借款,即使借款时均出具有借条,我们仍可以判断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因为行为人不具有还款能力,该借条已无法兑现,被害人因借款而造成的损失只能自行承担,所以行为人的风险转嫁意识是非常明显的。
  
  (4)审查行为人不能归还借款的原因。无论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的诈骗犯罪还是民间借款纠纷,其最终结果都是因为行为人没有归还借款而成立。
  
  (5)审查行为人有无还款的实际行为。既然有“借款”行为当然就应当有“还款”行为,这里的还款行为包括如数归还借款的现实行为,也包括在借款用完之后为还款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努力。
  
  二、债务关系中与抵押有关的规定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公民若是在向他人提出借款请求的时候,同时提出可以用自己的房产证为债务关系提供担保,那么借款人、出借人除了需要拟定借条之外,还需要拟定抵押合同。借款人为了使得自己享有优先受偿权,可以带着抵押合同等的相关材料,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是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是什么?为了进行现代化建设以及完善基础社会,国家发展过程中,征收农民土地情况很常见。但是国家征收土地会对公民提供......


·夫妻离婚什么情况下孩子判归男方
      当婚姻出现问题以离婚收场时,夫妻双方在孩子归属问题上往往会产生纠纷。夫妻有时甚至会去咨询律师关于孩子判归谁的可能性大一些。那么,在法律上,......


·未出生的胎儿享有继承权吗?
      未出生的胎儿享有继承权吗?未出生的胎儿是享有继承权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


·苏州交通违章罚款怎么交
      苏州交通违章罚款怎么交随着现在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购买了私家车,驾驶人驾驶车辆上马路如果不按交通规则行驶的就会有车辆违章,那......


·二手房交易中款项的区分
      诚意金的交付意味着购房者对中介推荐的物业有购买意向,一方面是向卖方表示购买诚意,另一方面也为中介提供了与卖方谈判的砝码,对买卖的最终促成起到......


·首先是双方之间的自行调解没有期限要求
      首先是双方之间的自行调解没有期限要求,如果双方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适用简单程序的,当场进行调解并由双方签字;普通程序......


·误工费包括两部分:
      误工费包括两部分: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2、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


·办假的他项权证贷款是否违法?
      在听说过他项权证的一些相关规定以及概念之后,我们可能想要了解,如果身边有出现办了假证的情况,那么办假的他项权证贷款是否违法?根据我们国家的法......


·断了两根肋骨属于几级工伤认定?
      断了两根肋骨属于几级工伤认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十级伤残标准中第十二项之规定,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


·一、劳动合同无效情形都?
      一、劳动合同无效情形都有哪些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


·社保稽查怎么办
      社保稽查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所做的必要的工作,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直接向当地的社保局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