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借钱时借条期限规定是什么?

借钱时借条期限规定是什么?借钱时借条期限在我们法律当中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签字,最好是按上指纹。;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二、如果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该怎么办?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借条的有效期与还款时间有关,如果借条中约定了还钱时间,那么自还款日期的次日起,借条的有效期为3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则借条的有效期最长为20年。超过有效期,贷款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而不是实体权利。在书写借条的时候,提醒大家需要注意,最好还是要写清楚什么时候还钱,只有这样才能够确定诉讼时效起算的时间,在诉讼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起诉的诉讼时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后得精神病是否可以离婚
      婚后得精神病是否可以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精神病人也不例外,他们的婚姻也是自由的,结婚。离婚都自由。......


·结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指哪些
      结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指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


·交通事故处理一般10-15个工作日出结果
      交通事故处理一般10-15个工作日出结果。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


·商标民事诉讼中原告要提供哪些材料
      商标民事诉讼中原告要提供哪些材料一、商标民事诉讼中原告要提供哪些材料(一)原告应当提交下列权利证据,以证明自己享有商标权或者商标许可使用权......


·如何缴纳工伤保险费,流程怎么样?
      员工在工作时,可有可能因为自然灾害,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或者其工作的职业病,从而失去了工作的能力甚至是死亡。针对这种现象,我国法律对工伤保险作出......


·在我国网络诈骗2023罚金多少
      在我国网络诈骗罚金多少生活当中不一定所有的诈骗行为都能够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如果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话,就不能按照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都包括哪些人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包括:1、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国家机关与国有公司、企业、事......


·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有的吗?
      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有的吗?一、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有的吗?婚前财产一般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法律规范对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财产的界定还是比......


·罪数及数罪并罚问题
      一、一罪一罚、数罪并罚,标准:构成要件说。(一)判决宣告前的数罪并罚:第69条:死刑、无期,吸收原则;附加刑,相加原则;行期徒刑、拘役、管制......


·专利侵权反诉的条件是什么?
      专利侵权反诉的条件是什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


·借条写还不了用车抵押有用吗?
      借条写还不了用车抵押有用吗?借条写还不了用车抵押有用,但是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在借款的时候,已经约定了利用车辆来进行抵押。借条的格式并没有统一的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