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合同履行的程序该怎么进行
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因其具有跨国性而比国内贸易合同的履行复杂得多,其中包括费用的支付,运输问题,保险问题,海关检验以及索赔的事项等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立信用证
(一)申请开证
(二)信用证的传递和修改
1.信用证的传递。
2.修改信用证。
二、安排运输和保险
(一)安排运输
按FOB贸易术语成交的进口合同,货物采用海洋运输,应由进口方负责租船或订舱工作。租船订舱事宜可委托进出口贸易运输公司办理,也可直接向远洋运输公司或其它运输机构办理。
在办妥租船订舱手续后,应按规定的期限将船名、船期及时通知对方,以便对方备货装船。派船通知中一般包括船名、船籍、船舶吃水深度、装载重量、到达港口、预计到达日期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这些信息对于出口方及时做好交付准备是很有帮助的。
(二)保险
按FOB术语签订的进口合同,货物运输保险是由进口方办理的。从事进口业务的企业,通过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签订“海运进口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合同”的方式,办理“预约保险”的手续。
三、审单和付汇
在进口业务中,如采用托收或汇付方式,由进口公司负责对货物单据进行全面审核;如采用信用证的支付方式,则由开证银行和进口公司共同对货物单据进行审核。通常由开证银行对单据进行初审,进口公司进行复审。在单据符合信用证及合同规定的条件下,开证银行履行付款责任。
开证银行或进口公司审核国外单据,如发现单、证不符或单单不符,应由开证银行立即向国外银行提出,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必要的处理。一般来说,处理“不符点”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拒绝接受单据并拒付全部货款。
2.部分付款,部分拒付。
3.货到经检验后付款。
4.国外议付行书面担保后付款。
5.更正单据后付款。
6.放弃该不符点,进口方按单证相符对外付款。
四、报关、验收和提交货物
(一)报关
进口报关是指进口人按国家海关法令规定,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验收的行为,也称进口通关。
1.报关的程序。
2.报关的期限。进口货物的报关期限,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超过这个期限报关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3.预申报的应用。
(二)报验
报验的时间一般在海关放行提货前后。
报验的地点。进口报验地点一般应为检验地点。
——凡属于法定检验范围的商品、货物卸离运输工具时已发现残损或有异状的商品、大宗散装、易腐烂变质商品及合同规定在卸货地(港)检验的商品,应在卸货口岸申请检验。
——属于机械、仪器、成套设备以及金属材料类商品,一般可在使用地点结合安装使用进行检验。采用集装箱运输情况下,要求在拆箱地点进行检验。
对列入《种类表》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到货后,进口公司或代理托运部门应凭“进口货物通知书”或其它有关证件,向卸货口岸或到达站的商检机构办理进口商品登记,经商检机构审核、登记后,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已接受登记”印章,交申请人凭此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海关据以审核放行。
办理进口商品登记后,收货单位应尽快向商检机构正式办理进口商品报验手续。申请报验时应按规定缴纳检验费。
(三)办理拨交货物
五、进口索赔
进口索赔一般是指货物自出口方交到进口方的过程中,由于人为、天灾或其它种种原因,使进口方收到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货物有其它损害,进口方依责任归属,向有关方面提出赔偿要求,以弥补其所受的损失。
(一)索赔对象
1.卖方。
(1)货物的品质、规格等不符合合同规定。
(2)交货数量不足,重量短少。
(3)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4)包装不良或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货物残损。
(5)凭样成交的商品,所交商品与成交样品不符。
(6)未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交货或不交货等。
2.承运人。
(1)因短卸、误卸造成货物短少。
(2)托运货物在运输途中遗失。
(3)托运货物由于承运人配载不当、积载不良或装卸作业粗疏造成货物损毁。
(4)船舶不具适航条件,设备不良造成所装货物损毁等。
发生上述情况时,进口方应毫不迟延地将损害事实用书面通知承运人,让承运人了解货物灭失或残损、短缺的实际状况,以便确定其赔偿责任。
3.保险公司。货运途中发生保险范围内的风险导致的损失。
(二)进口索赔应注意的问题
1.准确判定货损原因和索赔对象。
2.注意收集与保留旁证材料。
3.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制备索赔清单,随附商检局签发的检验证书、装箱单、提单副本。
——对不同的索赔对象,还要另附有关证件。
4.合理计算索赔金额。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确定索赔金额,应与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相等,所以具体金额除受损商品的价款和利润外,还应包括其它有关费用,如商品检验费、装卸费、银行手续费、仓租费、利息等。
5.严格把握索赔期限。进口索赔要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提出,过期无效。
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期限为:被保险货物在卸货港(地)全部卸离海轮(车辆、飞机)起算,最多不超过两年。
向承运人索赔期限为:货物到达目的地(港)交货后一年之内为有效。
向出口方提出索赔的期限,分法定索赔期限与约定索赔期限两种。
从上文可以看出,国际贸易合同履行的程序首先就是进行开立信用证,由于合同双方相隔的距离遥远,并且是来自不同的国家,所以信用证对于他们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凭证。开立了信用证之后就是审查单据和付汇了,这是整个程序的第二步。在上述内容中对此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新的继承法如何规定没有配偶的如何继承?
新的继承法如何规定没有配偶的如何继承?一、新的民法典如何规定没有配偶的如何继承?配偶死了遗产怎么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还规定,“......
·周口市扶沟县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其实孩子在未成年以前,对于父母来说,抚养孩子那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孩子所有的正常权益都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但是当中的任何一......
·没有子女房产谁去继承办理
没有子女房产谁去继承办理按照这类情况,第一顺位继承人都不在的情况下,应该由第二顺位继承人,也就是继承当事人的兄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一、出资人财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
一、出资人财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协商不成,按出资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条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
·刑事诉讼法自诉的条款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自诉的条款有哪些刑诉法是针对犯罪案件而制定的相关法律,而在刑事案件中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两种类型,按照字面上的意思我们可以知道自......
·车祸强制险误工费最多赔多少?
车祸强制险误工费最多赔多少?一、车祸强制险误工费最多赔多少?车祸强制险误工费最多赔2000元,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八条在中华......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哪里颁发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哪里颁发的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
·购车合同违约责任该如何承担
购车合同违约责任该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即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对此,民法通则第111条和合同法第107条做了明文规定。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
·工厂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工厂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一、工厂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工厂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
·离婚孩子监护权和抚养权一样吗?
离婚孩子监护权和抚养权一样吗?离婚孩子监护权和抚养权是不一样的,简单来说,有子女监护权的未必有抚养权,而有抚养权的一定有监护权。抚养权和监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