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隐匿会计账簿罪判刑标准细分成哪些标准?

隐匿会计账簿罪判刑标准细分成哪些标准?隐匿会计账簿罪判刑标准细分成的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隐匿会计账簿罪的立案标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三、隐匿会计账簿的行为没有构成犯罪的处罚《会计法》第四十四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第四十五条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隐匿会计账簿的行为首先违反了《会计法》的相关规定,若是隐匿的行为并没有构成犯罪,那么该行为人一般会受到被判处罚款、被降低或者是开除等的处罚。若是隐匿行为入罪,那么实施此行为的人,就极有可能会被法院量刑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起诉离婚一方联系不到怎么办?
      起诉离婚一方联系不到怎么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


·夫妻债务个人如何偿还?
      夫妻债务个人如何偿还?一、夫妻债务个人如何偿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


·盗墓能人被判刑多少年?
      盗墓能人被判刑多少年?涉嫌盗掘古墓葬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判处三年以下。具体需要结合案件情况考虑盗窃次数、墓葬的价价值、以......


·在火车上抢劫要如何处罚
      在火车上抢劫要如何处罚一、在火车上抢劫要如何处罚《铁路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列车内抢劫旅客财物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最高人民......


·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
      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取决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


·破产追回权都包括什么
      管理人享有以下财产追回权:1、因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即针对债务人财产的破......


·工伤鉴定到哪里去办理?
      工伤鉴定到哪里去办理?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劳......


·一、找律师打离婚官司费用大概多少钱?
      一、找律师打离婚官司费用大概多少钱聘请律师的费用需和律师另行洽谈。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为给自己争取更好的发展机会,人们不再顾忌工作的变动。但是在离职时公司常常会为难劳动者,有的公司甚至不让劳动者离职。我......


·套路贷律师虚假诉讼的判罚是什么?
      套路贷律师虚假诉讼的判罚是什么?套路贷律师虚假诉讼的判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


·通常在法律上怎么认定重婚
      通常在法律上怎么认定重婚?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