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掩饰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幅度是怎么样的?

掩饰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幅度是怎么样的?掩饰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幅度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本罪名在《刑法》分则中处于第六章第二节妨害司法罪中,因此,从一般客体来说,其犯罪客体为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二)主观方面要求必须是一种明知,对于本罪的明知有两个方面必须注意,一是明知的内容。应该是明知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只要行为人知道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时,就应当认定其主观上是明知,而不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该物品是什么具体的犯罪所得,是如何所得,该物品具体是什么物品,有何价值等。二是明知的程度。行为人明知的程度必须达到知道是他人的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收益,而不能是一般违法所得。因而如果行为人只是知道该物品是他人违法所得,那么侵犯的将不再是司法秩序而是行政秩序,自然不应当构成本罪。(三)客观方面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本罪客观方面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分子提供藏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处所,有隐匿、保管的主观故意。转移,是指将犯罪分子搬动、运输其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窝藏和转移均要求其犯罪程度达到足以影响司法机关正常的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活动的程度,如在一个房间内的转移赃物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的客观行为。(四)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但是从理论上讲,本罪主体不包括上游犯罪实施人,即产生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行为实施人,而是帮助犯罪分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其他人。如果是上游犯罪行为人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行为,则属于在犯罪后对赃物的处理行为,在刑法理论上叫后续行为,为此前上游犯罪行为所吸收,不另行处罚。法人能够成为本罪的主体。综合上面所说的,掩饰犯罪所得收益罪就是属于明知是属于违法所得的收益还进行掩饰,这种行为完全触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只要造成的情节比较严重,那么对于犯罪者就需要承担法律的责任,一般在处罚时就会按所造成的情节大小来进行判决,如果是单位犯罪者,那么单位被判处罚金,直接负责人被判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同属于夫妻财产中的一部分,通常说到对夫妻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都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此时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


·向亲戚借钱非法集资是否构成犯罪
      非法集资有的时候就是打着亲情的名义进行的,有些受害者在鬼迷心窍以后,除了自己的金钱投资给犯罪嫌疑人,还要向自己身边的亲戚朋友借钱全部都投资给......


·校车超员细则规定是什么?
      校车超员细则规定是什么?孩子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因此对于孩子的方方面面都要足够重视,特别是人身安全问题。孩子在上学时为了保证孩子的人身安全就......


·义务帮工财产侵权,谁来赔偿?
      在老百姓们的日常生活当中,邻里街坊之间,经常会出于情分曲帮助别人或是受到别人的帮助,这时候难免会由于一时的疏忽大意使得好心却出了纰漏,甚至出......


·受贿新形式主要表现为哪些情形
      受贿行为在达到了一定的数额标准之后,则就会认定构成受贿罪,这样的情况下自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当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受贿形式已经不再仅限于传......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管辖法院怎么找?
      合同无效纠纷的管辖法院的确定虽然只是对合同效力的确认,但也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


·两年没同居起诉离婚能离吗?
      两年没同居起诉离婚能离吗?两年没同居起诉离婚能离,因为法院进行离婚类型的判决的话,最常见的就是看他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而感情破裂的判断标准就可......


·对于合同毁约要承担责任吗?
      对于合同毁约要承担责任吗?合同毁约肯定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签订了合同之后,合同中有约定责任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说......


·聚众斗殴致人轻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两个人之间发生口角,引发肢体冲突的,如果事态得不到有效控制,可能演变为聚众斗殴,这样性质就严重了。参与者会被派出所逮捕,根据责任大小做出处罚......


·聚众斗殴如何定罪
      聚众斗殴如何定罪?这要看聚众打架行为的轻重程度,如果严重的是会构成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等罪的,但是具体是构成聚众斗殴罪还是故意伤害罪还需要对......


·一、在农村女儿有抚养费吗?
      一、在农村女儿有抚养费吗?有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