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章程备案股东会决议是否需要报备?

章程备案股东会决议是否需要报备?章程备案股东会决议是需要报备,对增加经营范围、变更地址、变更股东、增加股金,或者变更法人代表等事项,必需以文字整理股东会议决议,并由全体股东签字后,把资料提交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大厅办理变更登记备案。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根据议决事项的不同,可将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是就公司一般事项作出的决议,如任免董事、监察人、审计员或清算人,确定其报酬;分派公司盈余及股息、红利;承认董事会所作的各种表册;承认清算人所作的各项表册;对董事、监察人提起诉讼等等。特别决议是就公司特别事项作出的决议,如变更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资本;缔结、变更或终止关于转让或出租公司财产或营业以及受让他人财产或营业的合同;公司转化、合并或解散等等。除公司法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的决议方法,也因决议事项的不同而不同。普通决议事项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二、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况包括哪些?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前法院判决股东会决议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公司章程未明确规定罚款的标准、幅度,据此作出罚款决定的股东会决议无效。(二)越权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无效。(三)剥夺股东获取红利权利的股东会决议无效。(四)停发单个股东分红款的股东会决议无效。(五)扣减股东股份的股东会决议无效。(六)修改的章程内容违法的股东会决议无效。(七)伪造签名形成的股东会决议无效。(八)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公司内部的一些事情是可以由公司自主进行决定的,但是也不能够违反国家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并且法律当中也对于公司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如果公司的一些重大事项变更,作出股东会决议之后,需要备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高速路收费站口倒车扣不扣分?
      高速路收费站口倒车扣不扣分?不扣分,因为进错收费站这种情况不属于违章,不是违法行为。收费站变换车道是没问题的,不过如果在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


·民事诉讼执行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执行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执行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申请强制执行期间为2年,适用中止、中断规定,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


·一次性给付
      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泸县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交通的建设也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高铁作为我国高速化交通工具,得到国家的大力发展,百姓也因为其高速便捷舒适而接受,......


·商业侵权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商业侵权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一)我国刑法中,关于商业侵权的罪名有很多,比如,假冒商标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


·交通事故行政处罚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的行政处罚可能是由于存在交通违章行为,也有可能是因为发生了交通事故,而对于广大机动车驾驶者来讲,适当了解一些关于交通事故行政处罚方......


·一、司机构成醉驾能当律师吗?
      一、司机构成醉驾能当律师吗?法律规定,如果司机构成醉驾是故意犯罪,已经确定被判刑的,就不可以再做执业律师了。但是,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不受......


·不宜适用代位继承的情形
      1、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旁系亲属不适用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兄弟姐妹中一人或数人先于其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仍留有兄弟姐妹的情况下,已亡......


·免费法律援助条件有哪些
      免费法律援助条件有哪些如何申请一、公民只要具备下面几个条件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法律帮助;2、确......


·分公司的债务由谁承担
      分公司的债务谁来承担一个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但分公司负责人没有法人资格,也就是说分公司的民事责任都由总公司的法人承担。《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