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人工鱼塘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该鱼塘被征收前年产值的五倍计算。养殖场(鱼塘、养猪、羊、牛等)的征收补偿包括四方面:对地的补偿;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停产停业的补偿;合理的拆迁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保险公司承担吗?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保险公司承担吗?鉴定费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保险公司不理赔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


·农村房屋占用补偿标准按人头算吗
      看具体情况定。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地域特征,都有一些自己的调整标准,具体以当地实际拆迁政策为准。不过通常情况下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


·公房拆迁中的承租人和同住人:补偿款、安置房如何分配?
      公房拆迁中的承租人和同住人:补偿款、安置房如何分配?  一、公房拆迁中的承租人和同住人:补偿款、安置房如何分配?  关于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


·什么是商铺返租是非法集资吗?
      在现实的情况中,地产开发商通常会使用售后反租的形式来吸引顾客,从而达到促进销售的目的,这种售后返祖其实是存在较大的风险的,情况就是在于这个项......


·个人原因退房开发商不肯怎么办?
      个人原因退房开发商不肯怎么办?买方可以解除合同,这是法律规定的,不需要合同约定,但是违约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没有约定的话按照损失赔偿即可。......


·非法集资没有转账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该如何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非法集资的主体大多是集体,故而,非法集资案件通常涉及到大多人的合法利益,为了保护这些人的利益,也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国家对非法集......


·随着电子网络的不断发达,不仅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同时也给我
      随着电子网络的不断发达,不仅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同时也给我们增添了许多欢乐,但是电子网络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危险。不断翻新的电子网络诈骗案件......


·房屋买卖违约的相关法律规定
      房屋买卖违约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


·公司合法辞退员工有哪些条件
      公司合法辞退员工有哪些条件1、即时解除(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必须承担以下职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必须承担以下职责:1、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体的健康;2、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


·司法鉴定脑震荡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很多民事诉讼案件中脑震荡作为重要证据,不仅关系到受伤者的赔偿,还影响到加害人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然而脑震荡的医学鉴定很复杂,并没有具体的表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