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望京劳动仲裁在哪?劳动仲裁时需要哪些材料

望京劳动仲裁在哪?劳动仲裁时需要哪些材料 一、望京劳动仲裁在哪
  朝阳区望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东风南路南十里居28号楼
   二、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诉书申诉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申诉书》,《申诉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诉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诉人留存;
  2、身份证明申诉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诉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3、能够证明与被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4、其他材料申诉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诉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诉人应当提交。如被诉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诉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三、确定劳动争议的所属范围
  要确定所发生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以及可否直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得以解决并不是每一个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与单位之间的关系都是劳动关系。所以,一个人在申诉之前一定要认清自己与单位之间关系的性质到底是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还是其他的民事关系。
  1、劳动关系及事实劳动关系是合法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
  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责任在于员工。员工要想获得法律的保护,必须先证明此关系的存在。如果员工对此证明不力的话,将可能导致败诉。
  员工证明与被申诉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劳动合同,这是最有效的证据。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资条、银行工资卡记录、休假条、交接单,工作证,工作服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养成保存这些东西的习惯。
  2、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应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之间的区别对于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来说是一个难题。当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向律师咨询或者到劳动仲裁部门询问是否立案的方式来确定。如果确定双方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时就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存在劳务输出或者输入关系的话,一定要先区分清哪一种是劳动关系,哪一种是劳务关系。不可把劳务关系误认为劳动关系。否则必将徒劳无功(3)如果单位给你打有工资条,则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节省时间。
  如果单位给你打有工资条时,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支付该款项。虽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这属于劳动争议,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还是可以直接提起诉讼的,并且如果不过诉讼时效的话,胜诉也不成问题。
  可见,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第一步就是要把握好与单位之间关系的性质,并充分收集和掌握对自己有利的各项证据。只有把握好这一点,才能确定好救济途径,才能于仲裁之初不致犯错,并为下一步打下坚实的基础。
  通过对上文的阅读我们都知道了望京劳动仲裁在哪,如果和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就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另外我们还为您整理了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候所需要提交的资料以如何确定劳动争议的所属范围,了解这些之后才能更好的去进行劳动仲裁。如果还有其他关于劳动仲裁的内容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欠钱说还老拖着不还怎么办
      欠钱说还老拖着不还怎么办?可以准备证据和民事诉讼状到法院起诉,起诉的基本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


·仲裁申请延期举证申请书怎么写,要注意哪些问题?
      仲裁申请延期举证申请书怎么写,要注意哪些问题?一、仲裁申请延期举证申请书怎么写?仲裁延期举证申请书_______仲裁委员会:贵会受理的申请人_......


·法院处理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据是什么
      法院处理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据是什么一、法院处理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据是什么?法院处理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


·如何解决员工工资拖欠问题
      如何解决员工工资拖欠问题(一)通常,单位欠工资,有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客观原因是单位一时资金周转困难甚至经营不善导致不能按时发工资,这种情况要......


·离婚孩子抚养权分配原则是什么?
      对于离婚双方来说,孩子都是心头肉,谁都想拿到孩子的抚养权,亲手将孩子抚养长大。由此引发的民事诉讼也比较多,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时候,会参考基......


·一、找人把醉驾改成酒驾犯法吗?
      一、找人把醉驾改成酒驾犯法吗现在只要打印出测试单,数据就已经上传省级数据库,该库任何人没有修改权限,之后法制支队就会进行立案审查,超过时间未......


·民事案件诉讼费用包括鉴定费么?
      民事案件诉讼费用包括鉴定费么?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需要聘请律师的话,要支付一笔律师费,另外还要承担诉讼费用。从大的方面看,诉讼费用主要包括案......


·骗取保证金是构成诈骗吗
      骗取保证金是构成诈骗吗骗取合同保证金也是构成合同诈骗的情形之一,自然也是属于诈骗。但是要注意,只有当其诈骗财物的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一般......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认定是?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认定是?只要是涉及到未成年的犯罪为处罚都是比较严厉的,但是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的权益是受到重点......


·一、股票怎么写进遗嘱里面?
      一、股票怎么写进遗嘱里面?可以按遗产写在遗嘱里面去;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


·公安机关决定刑事拘留的时间是多久?
      公安机关决定刑事拘留的时间是多久?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认为需要拘留的,应当在立案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