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望京劳动仲裁在哪?劳动仲裁时需要哪些材料

望京劳动仲裁在哪?劳动仲裁时需要哪些材料 一、望京劳动仲裁在哪
  朝阳区望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东风南路南十里居28号楼
   二、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诉书申诉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申诉书》,《申诉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诉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诉人留存;
  2、身份证明申诉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诉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3、能够证明与被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4、其他材料申诉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诉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诉人应当提交。如被诉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诉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三、确定劳动争议的所属范围
  要确定所发生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以及可否直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得以解决并不是每一个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与单位之间的关系都是劳动关系。所以,一个人在申诉之前一定要认清自己与单位之间关系的性质到底是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还是其他的民事关系。
  1、劳动关系及事实劳动关系是合法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
  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责任在于员工。员工要想获得法律的保护,必须先证明此关系的存在。如果员工对此证明不力的话,将可能导致败诉。
  员工证明与被申诉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劳动合同,这是最有效的证据。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资条、银行工资卡记录、休假条、交接单,工作证,工作服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养成保存这些东西的习惯。
  2、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应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之间的区别对于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来说是一个难题。当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向律师咨询或者到劳动仲裁部门询问是否立案的方式来确定。如果确定双方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时就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存在劳务输出或者输入关系的话,一定要先区分清哪一种是劳动关系,哪一种是劳务关系。不可把劳务关系误认为劳动关系。否则必将徒劳无功(3)如果单位给你打有工资条,则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节省时间。
  如果单位给你打有工资条时,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支付该款项。虽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这属于劳动争议,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还是可以直接提起诉讼的,并且如果不过诉讼时效的话,胜诉也不成问题。
  可见,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第一步就是要把握好与单位之间关系的性质,并充分收集和掌握对自己有利的各项证据。只有把握好这一点,才能确定好救济途径,才能于仲裁之初不致犯错,并为下一步打下坚实的基础。
  通过对上文的阅读我们都知道了望京劳动仲裁在哪,如果和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就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另外我们还为您整理了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候所需要提交的资料以如何确定劳动争议的所属范围,了解这些之后才能更好的去进行劳动仲裁。如果还有其他关于劳动仲裁的内容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法经营罪的刑事处罚有哪些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


·现在在企业里面个人加班是需要写申请书的
      现在在企业里面个人加班是需要写申请书的,那么在没有公司统一安排的情况下,需要加班完成工作,加班申请书应该怎么写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公......


·医疗纠纷赔偿协议范本
      医疗纠纷赔偿协议范本一、医疗赔偿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__(患方)甲乙双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


·湖北省渔池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湖北省渔池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是什么?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是什么?一、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1.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民事诉讼二审上诉期限规定如何?
      民事诉讼二审上诉期限规定如何?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关于很多一审的审判,很多人都对判决或者是裁定有不服的情况,觉得这个判决并不合理,这个......


·债权转让的限制规定有哪些
      债权转让的限制规定有哪些第一、主体方面的限制。《合同法》第79条规定了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论......


·丹阳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是什么
      丹阳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是什么现在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是非常快的,丹阳也不落后,城市发展的迅速,现有的土地并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这就需要征地拆......


·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给谁?
      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给谁?送达给当事人;送达是行政机关依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送交当事人的行为。送达是......


·小额欠钱不还如何起诉
      无论钱款多少均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还款,诉讼流程及资料如下:1、提供对方基本信息,然后向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归还欠款,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2......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要多久才能结案?
      相关律师解答仲裁通常是45天,如果案件起诉法院,那时间会在3-6个月左右。相关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