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12岁小孩杀人应该如何判

12岁小孩杀人的,具体判刑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依照法律规定,行为人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成年犯罪应当予以刑罚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满十二周岁杀人的,按照法律规定,无法予以刑事处罚,也不予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又根据该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应当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针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根据法律规定批捕批准逮捕是否相同?
      一、根据法律规定批捕批准逮捕是否相同?根据法律规定批捕批准逮捕是不相同的。主要在于受理机关和处理机关不同,以及适用的时间是不同的,对于公安机关......


·医疗纠纷赔偿承担比例怎么确定的
      医疗纠纷赔偿承担比例怎么确定的医疗纠纷是由医疗事故造成的民事纠纷,主要是医院在治疗患者过程中因为某种原因导致患者受到不应受的损害,医疗纠纷在......


·银行取他项权证是什么流程
      银行取他项权证是什么流程?办理房贷的过程中,银行拿到他项权证后才会放款,那么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银行取他权的步骤,是发生在房屋抵押登记......


·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分别怎么处罚
      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分别怎么处罚1、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


·一、交通事故致死处理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致死处理期限是多久?交通事故致死处理期限是半年左右,具体的期限如下:1、暂扣车辆期限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


·网上贷款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网上贷款需要注意哪些方面1、注意不需要缴纳押金网上正规的贷款机构都有着严格的贷款审批流程,纵使不要求贷款人提供抵押物,也需要审查贷款人的信......


·新刑法对容留他人吸毒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根据《刑法》第354条的规定,犯本罪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依照《刑法》第356条之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


·一,公司破产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金吗?
      一,公司破产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金吗?公司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除......


·什么样的骨折评不上残
      什么样的骨折评不上残一般来说,凡是发生骨折就是十级伤残。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十级伤残系列第12条之规定:全身各部位......


·未签劳动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社会上一个正常的招聘录用程序是面试录取成功后,公司会与个人签订一个合同条款,这对双方的一份约束。那么有的用人单位可能会以先入职再签合同为由暂......


·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般来说,法律规定商品房、二手房等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很多读者理解,如果纠纷出现的两年内不起诉的话,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