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挪用资金1万元怎么处理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根据《决定》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 实施《决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 挪用本单位资金案发后,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不退还的,依照《决定》第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侵害姓名权的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害姓名权的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侵害姓名权的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侵害姓名权的责任构成要件包括侵害行为、行为人的过错、侵害行为与损后果之间的因果关......


·重庆九龙坡劳动保障部门可以做工伤认定吗
      工作中受伤有的时候很难避免,不少工友在工作的过程中遭受到工伤,受伤以后需要经过严格的工伤的认定,符合条件的就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对于哪......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拘役六个月是什么意思?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关于刑事方面的处罚是非常严厉的,当然刑事方面的处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分为不同的处罚,比如说存在着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


·自然人取得的利息是原始取得吗
      自然人取得的利息是原始取得吗?孶息是属于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方式,在实践中有以下几种:1、劳动生产取得成果。2、收取孳息。3、没收。4、无主财产的取......


·车祸肇事逃逸判多少年?
      车祸肇事逃逸判多少年?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逃逸,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


·天津企业社保补缴政策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者和的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以后,基本上保费基本上都是由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的。这是国家的硬性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缴纳的话,劳动者是可以走......


·退回补充侦查函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退回补充侦查函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


·个人申请的笔迹鉴定机构会受理吗
      个人申请的笔迹鉴定机构会受理吗?会受理,个人可以申请笔迹鉴定,笔迹鉴定应当去司法部门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只要有鉴定资质就可以。笔迹鉴定是根......


·认罪认罚的适用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构建我国科学的司法审判制度,这也是我国的司法界的工作人员一直都在孜孜不倦追求完善的一个目标,为了能够合理化的分配我国的司法资源,同时能够......


·判处终身监禁的犯人可以减刑吗?
      一、判处终身监禁的犯人可以减刑吗?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也是可以减刑的,但只能由终身监禁减为无期徒刑,减为无期徒刑之后就没有假释的机会了,"终身......


·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征地的标准
      现在老百姓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这其中就少不了国家制定一个好的政策方针,法律相关机构的执行和维护。就在山西省有大量的土地资源被用作道路建设,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