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上诉后出示谅解书能少判吗

有可能会被判处较轻的刑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如果被告人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如果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的,则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而如果是在二审中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二审法院可以据此撤销原判,依法改判较一审所判的刑罚较轻的刑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遗赠扶养协议是谁和谁签的
      遗赠扶养协议是谁和谁签的《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最高......


·诉讼离婚女方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诉讼离婚女方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


·什么情况下可以缓刑,不适用缓刑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刑法》中的规定,要是符合规定的情况,那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刑的时候其实是可以对其适用缓刑的,而一旦适用缓刑意味着此时犯罪分子暂时不用被关......


·追债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在实践中,出借人一定要明确一件事情,那就是追债要及时,不要拖拖拉拉,否则一旦错过了追债的法定时效,就会丧失胜诉权,就可能要不回自己借给对方的......


·医疗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如今医疗纠纷已经成为了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因素,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为了更好的维权,争取......


·商品房买卖违约金怎么计算
      商品房买卖违约金怎么计算卖商品房的过程中常常出现意料之外的事情,商品房买卖违约就是最普遍的体现。在发生商品房买卖违约以后,守约方可以主张商品......


·在现在这个社会
      在现在这个社会,离婚是一种普遍现象,也就是您所说的见怪不怪了,很早之前就有人做过统计,那么离婚对于现在人所牵扯到的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关于经济方......


·法人变更要注意什么?
      法人变更要注意什么?有哪些流程?一、法人变更要注意什么1、如果是在原有股东不变的情况下,变更法定代表人,那么需要注意的是,必须由股东和法定......


·外地人在深圳离婚应该怎样进行办理?
      现代这个社会,离婚变得和结婚一样都是非常普遍的一件事情,如果两个人婚后生活不幸福,那么结婚将会变得毫无意义,离婚是远离烦恼的最好办法。实际生......


·十级伤残作为法院中常见的伤残标准
      十级伤残作为法院中常见的伤残标准,人们往往会引起人们的关注,因为身体上的小伤都可以被评做十级伤残,比如说断了一节拇指。那么,它的赔偿标准又是......


·要是公司不给加班费该怎么办
      公司不给加班费该怎么办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