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试用期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我们都知道用人单位在招录新员工时,普遍都有试用期,但是在试用期内假如遇到了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该怎么办呢?接下来的我们将会在下文告诉您在试用期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希望您仔细阅读,相信会对您解决该问题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样做:
   一、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负有举证义务,需举证证明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即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两倍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依据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且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再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另外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号)的有关规定,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发现并经有关机构确认患有精神病的,可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法律虽赋予了用人单位依法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也需遵循相关的程序规定,不得随意为之。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如下程序规定:
  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里的“说明理由”,法律并未规定一定得采取书面形式,但从举证角度出发,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求劳动者签收。
  2、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3、用人单位需制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给劳动者,同时向劳动者出具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从上文可以看出,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是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的,对于试用期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前提是具备法律明文规定的具体情形时,才能合法地与试用期内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假如您还要不太清楚的地方,您可以向我们的在线律师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认定下来了后怎么办?
      在一些建筑工地,施工方管理不善的话,容易导致工人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通常来说,这种在工作岗位上发生的事故属于工伤范畴,为了明确工伤等级,工人......


·身有残疾的人可以领养孩子吗
      身有残疾的人可以领养孩子吗在领养孩子的时候我们发现,多数都是以夫妻名义共同进行领养的,而最不济的也是由一个健全的单身人士申请进行领养。因此......


·一、二年级监护人意见怎么写?
      一、二年级监护人意见怎么写?写小学的监护人意见主要目的是为了和老师一起及时发现和解决成长中和学习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小孩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发展......


·起诉变更抚养去哪里办理?
      起诉变更抚养去哪里办理?夫妻上方一旦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就成一个重要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私下商议解决或是通过法院的判决来规......


·欠钱不还未打借条怎么办可以起诉吗?
      欠钱不还未打借条怎么办可以起诉吗?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打借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


·私生子是否有继承权私生子就是非婚生子女
      私生子是否有继承权私生子就是非婚生子女,所谓非婚生子女,从广义上讲,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


·广州海珠区债权债务律师费是怎么收的?
      广州海珠区债权债务律师费是怎么收的?在民间借贷领域,很容易发生纠纷,广州市海珠区居民因为债务纠纷,需要走民事诉讼程序时,通常要聘请一位专业律......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


·一、交通事故伤医疗终结是什么时候?
      一、交通事故伤医疗终结是什么时候?交通事故伤医疗终结是在在患者出院的时候。在发生事故造成伤害以后,按医生的治疗方案进行治疗,待出院后或者医生认......


·笔迹鉴定强制执行的可能性大吗
      一、笔迹鉴定强制执行的可能性大吗?笔迹鉴定强制执行的可能性是不大的,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


·一、交通事故人伤伤残理赔清单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人伤伤残理赔清单的项目有哪些?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