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事业单位没签合同能辞职吗

可以,劳动者辞职与用人单位之间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包括哪些资料?
      工程建筑一直都是工业的基础,也是一大民生问题,随着农村人口往城市迁移,房屋的建筑工程也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除此之外还有一大工程就是水利工......


·工伤认定 超过时间应该怎么办
      从《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来看,一般出了事故之后,如果是由用人单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则需要在事故之后的30日内尽快提出。但要是受伤职工提出认......


·对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驾驶车辆的时候,行为人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持放任态度。一旦不幸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


·签订劳动合同书注意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书注意事项有哪些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


·私募基金需要什么条件?
      私募基金需要什么条件?私募基金设立条件:一、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二、名称中的......


·通常男方遭遇骗婚怎么处理
      通常男方遭遇骗婚怎么处理?遭遇骗婚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受理材料后发现有犯罪事实,且诈骗金额在2000元以上......


·新刑事诉讼法释放条款有哪些?
      如果发生刑事案件一般首先介入的是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后确定犯罪嫌疑人,对反犯罪嫌疑人进行强制性管制包括拘留、监视、和逮捕等等,但是在......


·公职人员故意毁坏财物如何判决
      公职人员故意毁坏财物构成犯罪的一般都会被开除公职的,同时达到立案标准,会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


·婚前房屋离婚后自然增值如何分配?
      婚前房屋离婚后自然增值如何分配?对于婚前房产,若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


·刑法的追诉时效怎么计算 追诉时效到期可以免除刑罚吗
      公安机关、检察院在依法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时候,需要考虑到案件的追诉时效问题,对于超过了法定追诉时效的案件,原则上就不能再进行追诉了。那一般......


·挪用供应商货款不还改怎么办?
      挪用供应商货款不还改怎么办?一、挪用供应商货款不还改怎么办?是可以起诉要求归还。挪用货款属于侵犯公司财产行为,数额较少的,予以批评教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