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要给补偿金吗?

很多职场员工在合同到期时都面临着不同的选择,续签或者离职去别的公司,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会出现这个问题: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要给补偿金吗?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为您答疑解惑,并且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一、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六点:
  (1)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3)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1、计算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分段计算:
  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3、计算年限:
  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另外,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4、计算基数:
  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实际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以上是我们整理出的对于“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要给补偿金吗”问题的解答,一帮情况下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具体还要看国家法律、法规、劳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此建议您在我们的网站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需要什么?
      1、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


·无证砍伐自家树怎么罚?
      无证砍伐自家树怎么罚?一、无证砍伐自家树怎么罚?要砍伐树木,必须向林业行政机关申请《采伐许可证》,按照《许可证》界定的数量、地点、时限进行......


·监外执行需要交多少钱保证金
      监外执行需要交多少钱保证金?监外执行本身是不需要缴纳保证金的,取保候审的时候才需要交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


·公司运作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有哪些内容?
      公司运作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有哪些内容?公司运作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有哪些内容?公司运作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委托人):______......


·什么是留置权,留置权可以转让吗
      什么是留置权,留置权可以转让吗关于留置权的法律内容较多,因此您普遍会觉得关于生活中遇到的留置权的问题比较难处理。那么您是否都有这样的疑问,留置......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动辄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约定高额违约金,以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动辄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约定高额违约金,以此“圈”住劳动者,而不是通过适当的待遇和和谐的劳动关系留住劳动者。那么,实践中,......


·离婚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的女人这样的做法对吗?
      因为观念不合或是许多其它的原因导致家庭破裂,夫妻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多。在离婚的过程中,我们常常看到有那种女方提出不要孩子也不出抚养费这样的现象......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进行办理?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进行办理?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二、办理流程: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


·一、购买房子备案是什么意思?
      一、购买房子备案是什么意思?房屋备案,就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了规范房屋租赁进行的登记工作。由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内勤岗负责受理房屋租赁双......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配合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不配合如何处理(一)未涉及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


·地方性法规和行政法规的区别是什么
      地方性法规和行政法规的区别是什么(1)制定主体不同: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地方性法规由地方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2)效力不同: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