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构成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怎么判刑?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依本条规定,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在上述处刑规定中,对应出售、购买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罪的数额要求,本罪的“数额巨大”也应指币值3万元以上或者币量3000张以上。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指以下情形:(1)共同犯罪的主犯;(2)购买伪造的货币后投入市场流通的;(3)以前因犯本罪受过刑事处罚又实施本罪的。情节较轻一般是指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属于共同犯罪的从犯,没有造成什么危害结果的发生等情况。《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金融工作人员本来就是在金融机构进行工作的相关人士,对于货币政策是非常十分了解的,所以针对于金融人员,如果利用职务之便以伪造的货币来换取货币,这是对于货币的真实性造成非常严重的危害。很可能导致假币等流通速度更快,所以会处罚更加严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邵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不管夫妻双方是否离婚,都应当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孩子跟随一方生活,另一方应当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抚养费给付标准通常都有相关......


·标的为50万诉讼费是多少?
      标的为50万诉讼费是多少?一、标的为50万诉讼费是多少?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人民法院对财产权益争议案件征收的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退房违约金是多少
      退房违约金是多少签订买房合同时,开发商笑脸相迎。若要退房,开放商不乐意了。退房要交违约金。违约金是对退房者的一种经济惩罚,对开发商的一种经济......


·用传真件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在买卖活动中,处在不同区域的当事人为了避免“夜长梦多”,想尽快的将达成交易,会选择通过传真的方式与对方签订合同。那么,在法律上,用传真件签订......


·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立案通知书是什么?
      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立案通知书是什么意思一、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立案通知书是什么意思?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立案通知书是人民检察以书面形式通知刑事案件申......


·2023诈骗多少钱构成犯罪?
      诈骗多少钱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


·玩忽职守犯罪的主体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玩忽职守犯罪的主体范围是怎么规定的一、玩忽职守犯罪的主体范围是怎么规定的?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成为本罪主体......


·双方的离婚协议算财产公证吗
      双方的离婚协议算财产公证吗一、双方的离婚协议算财产公证吗离婚协议不可以作为财产公证,离婚协议书和公证书的性质是不一样的。离婚协议公证,只......


·连云港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在整个离婚的过程中主要的一个问题,也是困扰很多夫妻的问题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离婚对于孩子的打击是非常大的,也会影响到孩子在离婚后的生活......


·信用卡贷款什么意思?
      信用卡贷款什么意思?一、什么是信用卡贷款?信用卡贷款是指银行根据信用卡持卡人的资信状况给予一定的额度,持卡人可以利用信用卡进行刷卡消费。信......


·专利转让的三种方式是什么
      专利转让的三种方式是什么我国专利转让通常以以下三种表现形式:1、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如专利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