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伤超过一年没有认定怎么办

工伤认定申请由于超过了申请时效,而不被劳动主管部门认定。没有工伤认定,法院也不会支持你的诉讼主张。如果情况确实属于工伤范畴,可以直接与单位协商处理;如果单位没有明确告知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属单位失职。在法定期间内如果发生特殊情况阻断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等行使权利的,应当顺延申请时限。如果没有发生阻却事由的,法定期间经过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因此失去了工伤认定的主体资格。但受伤职工的伤害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15条所列举的情形,还是应当认定为工伤,其性质不因是否经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而改变。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等虽然无权申请社会保险部门对工伤作出认定,但有权起诉要求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也可以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伤害或确诊为职业病后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上述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有权在发生工伤后第31天至1年内的时间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父亲偷我的钱犯法吗
      不犯法。盗窃自己家里或近亲属的财物,一般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近亲属指夫、妻、父、母、......


·未签订劳动合同要如何辞职劳动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
      未签订劳动合同要如何辞职劳动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


·校车超载百分之二十以下应该怎样进行处罚?
      校车超载百分之二十以下应该怎样进行处罚?在当代这个社会,校车是为了方便孩子上下学而开设的一项服务,对于许多家长来说,这是一项十分便利的服务,......


·行政处罚告知书的范围是什么?
      行政处罚告知书的范围是什么?该文书制作的依据是《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


·公诉转自诉案件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公诉转自诉案件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公诉转自诉案件的管辖是当地的法院,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


·遗嘱未经过公证是否有效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
      遗嘱未经过公证是否有效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是怎样的?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是怎样的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


·学生的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身份证?
      学生的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身份证?(一)申请受理申领人应向派出所交验以下证明证件:申领人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二)审核1、申领材料齐全、规范......


·我结婚三年没孩子如果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需要分配离婚财产、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配,但是这也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虽然国家立法机关针对此种问题设置了一些法律......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一、《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


·事实婚姻什么部门认定?
      事实婚姻什么部门认定?事实婚姻由法院来进行认定,事实婚姻主要指的就是双方当事人在一起,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的生活,所以导致双方当事人是具有事实上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