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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一、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1、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毒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既可以出于直接故意,也可以出于间接故意。所谓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人死伤或公私财产的大量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投毒的动机可以是各种各样,但不同的动机并不影响定罪。
  
  3、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要件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是投毒罪同使用投毒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4、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 、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过失投毒罪与投毒罪,都是以投毒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客体要件、犯罪手段是相同的。二者的区别是:
  
  (1)投毒罪是故意犯罪,过失投毒罪是过失犯罪,二者对危害结果的态度是根本不同的。
  
  (2)过失投毒罪在客观上以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作为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未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不构成犯罪。
  
  (3)投毒罪有既遂、未遂之分,过失投毒罪是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
  
  (4)主体要件责任年龄不同。投毒罪年满14周岁即可构成,过失投毒罪年满16周岁才负刑事责任。
  
  2、过失投毒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侵犯的对象具有不确定性。
  
  3、过失投毒罪表现为行为人过失投毒,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危险物质在我们国家是会侵害到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如果对于危险物质进行随意投放,将会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该罪名在主观态度方面是故意的,并且是一般自然人都可构成该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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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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