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条件下可以休年休假

在什么条件下可以休年休假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比如,员工在原单位工作了3年,2011年4月末从该单位离职直接进入A单位工作。那么员工连续工作3年,符合“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应当享受年休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复函,“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所以,有些员工一入职当年度虽不足一年,但可折算享受当年度年休假。二、员工中途离职时当年度应休年休假天数怎么折算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实例解析】李四在公司已工作3年,按规定每年可享受5天的年休假。今年公司和李四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李四在单位工作了200天,公司当年度已安排休1天,那么李四离职时应折算的年休假天数为:(200÷365)×5-1≈1.74天,因0.74天不足1整天,所以李四折算后的年休假为一天。按照新规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跳槽人员的带薪年休假天数新办法也有规定:新进用人单位职工的带薪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遗赠抚养协议的无效情况有哪些
      空巢老人这一词在近几年的话题中越来越显突出,空巢老人膝下无子女可以照顾,所以争对这一情况,发展出遗赠抚养协议,空巢老人可以与遗赠扶养人签订养......


·司法工程质量鉴定是什么?
      司法工程质量鉴定是什么?承包了一项工程的建筑公司在完成这个项目时因为纠纷问题被对方因为质量问题提起了诉讼,针对质量的诉讼焦点就必须由有关工......


·试用期必须签劳动合同吗
      很多人认为会认为劳动者只有转正后才必须签劳动合同,试用期则不需要。但根据法律的规定,试用期必须签劳动合同吗?一般来说,如果单位未与正式员工签......


·人流不干净是不是医疗过失?
      人流不干净是不是医疗过失?一、人流不干净是不是医疗过失?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需要看全部病历,请及时将病历邮寄到医疗机构医疗纠纷事务部......


·国家赔偿方法主要有哪几种形式
      我们知道,虽然每年法院受理的案件都比较多,但是被误判的冤假错案也占了其中一定的比例,被误判的犯罪人员在遭受处罚后不管从其心理上还是精神上,各......


·继承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继承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如果是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不是则属于个人财产,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情况,视情况而定。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


·有关工伤保险待遇及其相关责任
      有关工伤保险待遇及其相关责任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


·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在经济活动中,签署合同是很平常的事情,买卖双方谈好条件,就得通过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下来,以防某一方反悔。而合同中某项重要条款有争议时,就容易......


·公司股票赠与合同书样板
      公司股票赠与合同书样板赠与合同书样板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根据《股票期权计划》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


·公告送达开庭后被告又出现的如何处理?
      公告送达开庭后被告又出现的如何处理?公告送达开庭后被告又出现的就会继续按照正常的庭审流程开庭审判。如果被告已经签收法院传票的,被告缺席不影响......


·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可否退侦
      一、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可否退侦?不能,如果需要补充侦查,需要由检察院提出申请延期审理,法院不会主动退回到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如果证据不足,会做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