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教唆他人故意伤害罪该如何量刑

故意伤害罪,且凡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可视其情节和作用确定其承担的刑事责任。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现实的离婚诉讼案件中
      在现实的离婚诉讼案件中,如原告到场,被告没有到场法院该如何处理,我国的现行法律由对此类诉讼案件做怎样的司法解释呢。下面我们就就什么样离婚诉讼......


·隐名实名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隐名实名股东的区别是什么?1、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挂名股东。挂名股......


·法律允许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法律允许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法律允许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区分还有如下意义:义务的内容不同。在有偿......


·律师费一般多少钱 有具体的标准吗?
      律师费一般多少钱有具体的标准吗一、律师费一般多少钱,有具体的标准吗律师收费因地域、案件种类等因素收费标准相差很多。而且不同律师收费也都不......


·行政处罚听证的程序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听证的程序的条件是什么一、行政处罚听证的程序的条件是什么?(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


·公安机关的级别管辖
      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市级以上的公安机关负责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集团犯罪和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


·挪用资金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挪用资金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七十六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一、汽车与自行车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一、汽车与自行车交通事故怎么赔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


·被拆迁人有哪些权利
      被拆迁人有哪些权利被拆迁人其实就是拆迁过程中,需要征收其土地或房屋的人。法律要求,进行征地拆迁的,需要对被拆迁人做好补偿安置工作。与此同时,......


·山东东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一、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五险一金缴纳基数一般是根据员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来核定的,具体表现为:1、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底职工......


·商标可以提前两年续展吗?
      商标可以提前两年续展吗?一、商标可以提前两年续展吗?不可以,商标续展应在注册商标到期前一年内提出。《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