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已备案的房产能改名吗

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已备案合同需要开发商同意办理退房手续重新购买方可更名。具体流程如下:1、购房者需要填写书面资料一份,即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书,详细说明合同备案注销或者更名的理由;2、将写好的申请书递交给开发企业,请求开发企业配合,签字同意并盖章;3、本人持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申请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向项目所辖区域的市、区房管局申请。4、申请的房管局部门会审查情况是否属实,是否符合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条件。如果符合,当场会出具初审意见,并报到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审批。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审批通过后,会要求提交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合同原件。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当场办理,加盖“作废”及“更名修改”专用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开发商如果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一)开发商与购房
      开发商如果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一)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延期交房赔偿违约金的标准时,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向购房者赔偿延期交......


·二手房屋过户流程是什么?要注意什么?
      房子已经不是简单的提供住的问题,随着现代生活的加快,房子也可以用来经营生意或者是别的,那么双方就会产生过户问题,就二手房过户的相关问题进行谈......


·缓刑可以不通知就读学校吗
      不可以,宣告缓刑必须通知有关居住地、就读学校等。缓刑,全称刑法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


·一、是否签订三次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要补偿?
      一、是否签订三次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要补偿?签订三次劳动合同员工辞职不一定需要补偿的。因为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不用单位批准。......


·侵害名誉权,有精神损失费赔偿?
      侵害名誉权,有精神损失费赔偿?侵害名誉权,是有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只要能够列举出证据即可申请,精神损失费的的含义“精神”这一概念,在不同的领域有......


·交通事故没有住院的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没有住院的怎样赔偿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伤者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2、如果对方为机动车且负......


·侵权法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侵权法的归责原则有哪些一、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即行为人的侵权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害,须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才承担相应......


·一、夫妻离婚后复婚需要多久?
      一、夫妻离婚后复婚需要多久?离婚后复婚没有时间限制,双方决定什么时候办理都行,如果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天就可以办好结婚登记手续。申请复婚登......


·商用土地使用自动续期到期后怎么办?
      我们您都知道,任何事物都有保质期,不管是食品、衣服还是家居等,都有一定的使用期限,如果超过了期限,就会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危害,其实,土......


·说到个人所得税,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吧。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说到个人所得税,相信您都不陌生吧。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所以,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也就十分重要。那么,您知道个税申报错误怎么办吗?下面,我们将......


·利用疫情网络诈骗多少立案
      利用疫情网络诈骗多少立案一、利用疫情网络诈骗多少立案?各地规定的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不一样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