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8、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如何管辖
  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但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地方劳动仲裁委只受理本埠在本劳动仲裁管辖范围内注册的用人单位的劳动纠纷和外埠在本劳动仲裁管辖范围内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纠纷。
  2、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3、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4、仲裁委员会发现已受理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5、对移送案件,受移送的仲裁委员会应依法受理。受移送的仲裁委员会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或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仲裁委员会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不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纠纷就一定属于劳动争议,就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我国是作出了明确规定的,主要就是上述八种情况。大多数人在工作中一般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难免会遇到各种争议、纠纷,在处理这类纠纷的时候,可以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你提出解决意见,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遇到假的司法鉴定该怎么办
      我们知道,随着鉴定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司法鉴定在诉讼案件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对于案件的侦破以及提高案件审理效率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现......


·食品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食品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一、食品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1)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2)出让地块的位置、面积......


·之前在异地交过社保怎么办
      之前在异地交过社保的,可以对社保进行转移。现在社保异地不联网,还需要自己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转移的流程是:1、拿着1份身份证复印件到地税局录入身......


·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如何确定的?一、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由于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两类。其中,前者的股票可以在证券......


·累犯能判醉驾缓刑吗
      不能,《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录用员工后,应该在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签署劳动合同。但是实际操作中,一些企业违规操作,不以书面形式和员工确定劳动关系......


·在我国三者不计免赔是什么?
      在我国三者不计免赔是什么意思在商业车险当中的第三者责任险,目前的投保范围是非常大的,而且对于司机来说,购买第三责任险确实可以在日后驾车的过程......


·在公证处如何办理析产公证?
      在公证处如何办理析产公证?所谓的析产公证实际是指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具体......


·毛坯门面租赁是当下主流的租赁形式之一,如果您有毛坯门面租赁的
      毛坯门面租赁是当下主流的租赁形式之一,如果您有毛坯门面租赁的需求,却又有着书写毛坯门面租赁合同的困扰,不妨看看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毛坯门面租赁......


·职工医保生育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生育报销比例职工的医保生育报销比例是按照用人单位每个月要求员工缴费基数的百分之零点八的比例报销的。二、生育补偿获得的三种情况:1、女职......


·夫妻离婚财产该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财产该怎么分配?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