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五条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涉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监外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第二百六十六条 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是故意犯罪,构成此罪的,说明犯罪嫌疑人在出售该文物的时候,知道该文物是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也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醉驾,是一个非常恶劣的行为,严重的损害了社会经济秩序,醉酒,
      醉驾,是一个非常恶劣的行为,严重的损害了社会经济秩序,醉酒,人们都是处于一个迷糊的状态的,对一般的事物判断都有一定的问题,这样的状态下驾驶机......


·信阳盗窃罪3200元能判多久
      涉嫌盗窃罪,要根据涉案金额、有无自首立功、受害人谅解等情节,由法院综合全案确定刑期,盗窃3200元,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我国多套房产税如何征收?
      如果我们拥有多套的房产,那么在政府征收我们房产税的时候应该如何交纳税赋呢?为了让您更具体的了解多套房产税的征收方式,我们整理相关资料,为您讲解......


·农民流转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有哪些?
      农民流转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有哪些?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在公民通过合法方式取得一定土地面积的使用权时,处于某种利益的需要,可以将土......


·签订的合同显失公平如何处理?
      签订的合同显失公平如何处理?一、合同显失公平如何处理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订立的时候有明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是可以申请撤销合同......


·关于违约金的发票处理一般是需要开吗?
      关于违约金的发票处理一般是需要开吗?看具体的情况;(一)合同履行前违约。如果购货方在合同履行前违约,双方最终并没有执行合同,则违约金不属于生产......


·医疗事故民事诉讼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民事诉讼赔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


·员工主动离职怎么补偿金不发放?
      员工主动离职怎么补偿金不发放?一、员工主动离职怎么补偿金不发放?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主动离职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因未及时足......


·中小企注册资本数额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一、中小企注册资本数额对公司有什么影响?中小企注册资本数额对公司的影响体现在公司承担的税收上。2013年《公司法》修改后,有限责任公司不再......


·房产继承纠纷有哪些?
      房产继承纠纷有哪些?一、房产继承纠纷有哪些?房产继承纠纷其中包括非侵权纠纷、侵权纠纷等等,这些是房产继承中最常见的一些纠纷。1、一类是非......


·婚前个人债务由谁还
      婚前个人债务由谁还一、什么是婚前个人债务婚前个人债务,指的是结婚前以一方名义所承担的债务。在实际生活中,主要就是指婚前由一方个人举债,婚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