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一、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的终止,由专利局登记和公告。
  
  二、专利权终止后还能恢复吗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年费没有按期缴纳,将视为放弃而终止该专利权。一般情况下,在接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之后的两个月内提交恢复专利权请求并说明理由的,有可能恢复专利权,超过这这期限一般很难恢复。
  
  请求权利恢复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
  
  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要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附具有关证明。还要缴纳恢复费。
  
  另外对于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期限届满终止专利权的是基本无恢复的可能。
  
  三、专利权在什么情况下终止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权期满时应当及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并将专利申请文档转入失效文档库。
  
  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
  
  2、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或者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后审查员应当发出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者恢复权利请求未被批准的,专利局应当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四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告。并将专利申请文档转入失效文档库。
  
  专利权终止日应当是上一年度期限届满日。
  
  3、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
  
  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的,应当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并附具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放弃专利权声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放弃专利权的手续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同意放弃专利权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声明不得附有任何条件。放弃专利权只能放弃一件专利的全部,放弃部分专利权的声明视为未提出。
  
  放弃专利权声明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将有关事项分别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登记和公告。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日为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的声明。除非在专利权非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放弃专利权后,专利权真正拥有人(应当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来证明)可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声明。
  
  涉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放弃专利权声明,应当声明自申请日起放弃专利权。专利局收到放弃专利权声明后,由相应流程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和公告,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日为所放弃专利的申请日。
  
  专利登记之后,都会有一个固定的法律保护期限,如果专利权人,在这个期限内,没有发布任何放弃专利权的声明,每年也都按照既定的规定,到指定的部门缴纳专利年费,那么在保护年限届满时,专利权才会终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律规定自愿补偿也算敲诈吗?
      当事人出于自愿进行赔偿的,并不是敲诈勒索的行为,而敲诈勒索是指通过威胁、恐吓等暴力方式强行索取财物的犯罪行为。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


·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看孩子吗?
      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看孩子吗可以,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审查要点(一)建设工程设计主体的审核审查在对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审查要点(一)建设工程设计主体的审核审查在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主体进行审核审查时,主要从两方面进行:第一,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和真实......


·新三板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从事市场交易和企业经营活动的企业对于新三板说法并不陌生。新三板由于具有挂牌门槛低、费用少以及效率高的优势,很受企业青睐。新三板不仅能增加企业......


·行政不作为诉讼请求事项是什么?
      行政不作为诉讼请求事项是什么?一、行政不作为诉讼请求事项是什么?行政不作为诉讼请求事项是处罚行政不作为的官员同时提出自己希望获得的补偿,具......


·婚姻法关于抚养权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关于抚养权的详细规定是什么其实现在我国有很多家庭真正的幸福氛围,包括生活质量都是特别的低的,其中两个人对离婚的这种决定考虑的因素非常......


·一、二手房合同签了能毁约吗?
      一、二手房合同签了能毁约吗?能毁约的,但是要承担责任,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如买卖双方任意一方违约,均需要按照合同处理。一般情况下,如买方违约......


·公民被判缓刑要坐牢吗?
      一、公民被判缓刑要坐牢吗?缓刑是不用坐牢的,缓刑期内出行受到一定限制,定期要道当地公安机关报到备案。如判缓刑,可以不在监狱服刑,但如缓刑期间......


·可以扣留机动车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扣留机动车的情形有哪些???????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或者机动车驾驶者有违章行为的时候,此时公安交警部门会依法对驾驶者做出处理,这个过程......


·配偶关系因婚姻的终止就不受法律保护了吗
      配偶关系因婚姻的终止就不受法律保护了吗?配偶关系因婚姻的终止就不受法律保护了,离婚意味着两个人从法律上结束夫妻关系,不再共同生活,对彼此也都没......


·一、濮阳清丰离婚抚养费多少钱?
      一、濮阳清丰离婚抚养费多少钱?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