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了解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的意义何在?

了解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的意义何在?
  
  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分为出口合同的履行和进口合同的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因其具有跨国性而比国内贸易合同的履行复杂得多,其中包括费用的支付,运输问题,保险问题,海关检验以及索赔的事项等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立信用证
  
  (一)申请开证
  
  (二)信用证的传递和修改
  
  1、信用证的传递。
  
  2、修改信用证。
  
  二、安排运输和保险
  
  (一)安排运输
  
  按FOB贸易术语成交的进口合同,货物采用海洋运输,应由进口方负责租船或订舱工作。租船订舱事宜可委托进出口贸易运输公司办理,也可直接向远洋运输公司或其它运输机构办理。
  
  在办妥租船订舱手续后,应按规定的期限将船名、船期及时通知对方,以便对方备货装船。派船通知中一般包括船名、船籍、船舶吃水深度、装载重量、到达港口、预计到达日期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这些信息对于出口方及时做好交付准备是很有帮助的。
  
  (二)保险
  
  按FOB术语签订的进口合同,货物运输保险是由进口方办理的。从事进口业务的企业,通过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签订“海运进口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合同”的方式,办理“预约保险”的手续。
  
  三、审单和付汇
  
  在进口业务中,如采用托收或汇付方式,由进口公司负责对货物单据进行全面审核;如采用信用证的支付方式,则由开证银行和进口公司共同对货物单据进行审核。通常由开证银行对单据进行初审,进口公司进行复审。在单据符合信用证及合同规定的条件下,开证银行履行付款责任。
  
  开证银行或进口公司审核国外单据,如发现单、证不符或单单不符,应由开证银行立即向国外银行提出,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必要的处理。一般来说,处理“不符点”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拒绝接受单据并拒付全部货款。
  
  2、部分付款,部分拒付。
  
  3、货到经检验后付款。
  
  4、国外议付行书面担保后付款。
  
  5、更正单据后付款。
  
  6、放弃该不符点,进口方按单证相符对外付款。
  
  四、报关、验收和提交货物
  
  (一)报关
  
  进口报关是指进口人按国家海关法令规定,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验收的行为,也称进口通关。
  
  1、报关的程序。
  
  2、报关的期限。进口货物的报关期限,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超过这个期限报关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3、预申报的应用。
  
  (二)报验
  
  报验的时间一般在海关放行提货前后。
  
  报验的地点。进口报验地点一般应为检验地点。
  
  ——凡属于法定检验范围的商品、货物卸离运输工具时已发现残损或有异状的商品、大宗散装、易腐烂变质商品及合同规定在卸货地(港)检验的商品,应在卸货口岸申请检验。
  
  ——属于机械、仪器、成套设备以及金属材料类商品,一般可在使用地点结合安装使用进行检验。采用集装箱运输情况下,要求在拆箱地点进行检验。
  
  对列入《种类表》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到货后,进口公司或代理托运部门应凭“进口货物通知书”或其它有关证件,向卸货口岸或到达站的商检机构办理进口商品登记,经商检机构审核、登记后,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已接受登记”印章,交申请人凭此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海关据以审核放行。
  
  办理进口商品登记后,收货单位应尽快向商检机构正式办理进口商品报验手续。申请报验时应按规定缴纳检验费。
  
  (三)办理拨交货物
  
  五、进口索赔
  
  进口索赔一般是指货物自出口方交到进口方的过程中,由于人为、天灾或其它种种原因,使进口方收到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货物有其它损害,进口方依责任归属,向有关方面提出赔偿要求,以弥补其所受的损失。
  
  (一)索赔对象
  
  1、卖方。
  
  (1)货物的品质、规格等不符合合同规定。
  
  (2)交货数量不足,重量短少。
  
  (3)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4)包装不良或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货物残损。
  
  (5)凭样成交的商品,所交商品与成交样品不符。
  
  (6)未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交货或不交货等。
  
  2、承运人。
  
  (1)因短卸、误卸造成货物短少。
  
  (2)托运货物在运输途中遗失。
  
  (3)托运货物由于承运人配载不当、积载不良或装卸作业粗疏造成货物损毁。
  
  (4)船舶不具适航条件,设备不良造成所装货物损毁等。
  
  发生上述情况时,进口方应毫不迟延地将损害事实用书面通知承运人,让承运人了解货物灭失或残损、短缺的实际状况,以便确定其赔偿责任。
  
  3、保险公司。货运途中发生保险范围内的风险导致的损失。
  
  (二)进口索赔应注意的问题
  
  1、准确判定货损原因和索赔对象。
  
  2、注意收集与保留旁证材料。
  
  3、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制备索赔清单,随附商检局签发的检验证书、装箱单、提单副本。
  
  ——对不同的索赔对象,还要另附有关证件。
  
  4、合理计算索赔金额。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确定索赔金额,应与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相等,所以具体金额除受损商品的价款和利润外,还应包括其它有关费用,如商品检验费、装卸费、银行手续费、仓租费、利息等。
  
  5、严格把握索赔期限。进口索赔要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提出,过期无效。
  
  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期限为:被保险货物在卸货港(地)全部卸离海轮(车辆、飞机)起算,最多不超过两年。
  
  向承运人索赔期限为:货物到达目的地(港)交货后一年之内为有效。
  
  向出口方提出索赔的期限,分法定索赔期限与约定索赔期限两种。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希望阅读后对您有帮助。了解更多的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的知识才能在工作中更好的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为自己公司谋取更大的福利。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联系网站的律师,为你解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最新劳动仲裁法全文内容是什么?
      最新劳动仲裁法全文内容是什么?工人在干活过程中,有时候难免会和单位发生纠纷,比如劳动合同纠纷、工资报酬纠纷等。处理劳动劳动纠纷,要选择合法的......


·一、交通事故致一人瘫痪无力赔偿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致一人瘫痪无力赔偿如何处理?交通事故致一人瘫痪无力赔偿受害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向法院提出诉讼,驾驶人因违反交通道路安全法,发生......


·对于住房公积金能否继承?
      对于住房公积金能否继承?可以。个人继承或受遗赠住房公积金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持经公证的继承或遗赠文件,到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单位开具“住房公积......


·对扣押、冻结财物的处理
      扣押的在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勘验、搜查过程中,人民法院在调查核实证据过程中所扣押的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


·民法总则19条是什么?
      民法总则19条是什么内容?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19条是什么内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


·发生婚姻终止的条件有几种
      发生婚姻终止的条件有几种(1)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①自然死亡,婚姻关系的主体之一已不复存在,必定引起夫妻关系的消灭,并且发生遗产继承......


·公司法总则中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权利义务
      为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公司,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我国国家制定公司法是最有力的办法。其中就公司法人代表有详细的说明。那么,公司法总则中公司法人代表......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方式有哪些公民有名誉权,而对企业法人来讲也是有名誉权的,而无论是公民的名誉权还是法人的名誉权,这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生活中有......


·公司成立法务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成立法务需要的条件有哪些?公司成立法务需要的条件有哪些?1、公司必须依法设立公司的依法设立主要是设立程序而言,即公司的设立必须依据法......


·近日来。广州推出了一个轰动全国的新政策,这就是租售同权。这是
      近日来。广州推出了一个轰动全国的新政策,这就是租售同权。这是,对于租户来说十分利好的事情。因此,很多在上海打拼的非本市户籍的人也在观望上海地......


·共同受贿辩护词怎么写?
      共同受贿作为受贿罪的一种特殊形式,相比较普通的受贿罪,它有着涉案人多,案情复杂的特点。所以律师在辩护过程中还要注意其案件类型自身的特殊性,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