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没有借条起诉能吗

没有借条是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的,但要注意: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三年内向法院起诉。2、起诉的法院: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人死后买房子的遗产税是多少?
      一、人死后买房子的遗产税是多少?继承房产不存在遗产税的说法,但需要根据实际来交纳相关费用,具体如下:1、评估费:房屋评估额的0.5%;2、公证......


·虚假诉讼可以转为自诉案件吗
      不可以,虚假诉讼罪不能自诉,该罪行扰乱了司法秩序,侵害了他人合法的权益,是属于公诉案件的,公安机关会进行侦查,由人民法院来审判,而虚假诉讼罪......


·刑事上诉状行贿罪寻求缓刑需满足哪些条件
      刑事上诉状行贿罪寻求缓刑需满足哪些条件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不要式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
      不要式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根据我们实务处理上我们将合同分为要是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在我们需要解除合同时,不要式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呢?其实我们......


·代通知金的概念。
      代通知金的概念。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


·女方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对于有孩子的父母来说,如果选择离婚,则应该协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毕竟,对双方来说,孩子都是心头肉,谁都想亲手抚养。如果双方只有一个孩子的话,......


·在实务操作里
      在实务操作里,我们并非是以多少年作为基准处理的。为了更好的保护各方的财产权,我们只要求是在婚姻期间内,只要有转移财产的行为,都可以寻求救济。......


·国内公民继承在美遗产需要办理的手续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没有全国统一的继承法,有关继承法律由各州立法规定,它们之间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的规定。在美国,无论是动产或不动产一般都要......


·故意伤害轻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伤害轻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故意伤害轻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故意伤害轻伤的量刑标准一般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刑法》......


·股权转让必须更改公司名字吗?
      股权转让必须更改公司名字吗?一、股权转让需要办理的手续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一)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


·合同中的罚金与违约金都有哪些不同
      一、合同中的罚金与违约金有哪些不同1、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