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法中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一、刑法中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1、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的立案标准是:
  
  1)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允许采伐数量累计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导致林木被超限额采伐10立方米以上的;
  
  2)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林木被滥伐20立方米以上,或者导致幼树被滥伐1000株以上的;
  
  3)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防护林、特种用途林被滥伐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被滥伐200株以上的;
  
  4)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树木被滥伐的;
  
  5)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国家禁止采伐的林木被采伐的;
  
  6)其他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情形。
  
  二、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1、办理材料
  
  ①申请人自备资料:《县集体、个人所有林木采伐审批表》原件2份;
  
  ②证明材料:林木采伐申请文件(原件1份),林权证(核原件、复印件1份)。
  
  2、办理流程
  
  ①申请人在县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林业局窗口递交申报材料。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②办理人员审核申报材料,组织现场考评,提出拟办意见;
  
  ③首席代表审核通过后,报局领导审定签发;
  
  ④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在县林业局窗口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林木采伐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国家规定了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条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审查资料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当事人的情况不能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违法给当事人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就算不构成犯罪也已经违法,单位内部可进行行政处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官司要花多少钱?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难念到一定程度,可能两人就过不下去了,那么最终就只有走向离婚。离婚有时候很简单,有时候又很麻烦,所以很多人在离婚的问题上......


·一、车检过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会有影响吗?
      一、车检过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会有影响吗?车检过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会有一定的影响,未按时参加年审的车辆,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负全部或......


·间接故意杀人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间接故意杀人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关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要准确把握故意杀......


·算不算工伤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后才能确定
      算不算工伤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后才能确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


·监护人丧失继承权的条件是什么?
      监护人丧失继承权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


·一、在我国规定的五险一金多少钱一个月?
      一、在我国规定的五险一金多少钱一个月?五险一金是国家强制性的,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各地可能略有不同五险包括:养老保险:个人交纳8%......


·小公司入职不签合同怎么办
      我们知道劳动合同对于员工而言是很重要的,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最好和单位把劳动合同签好,这样以防今后签署带来麻烦。劳动合同是证明双方建立......


·2023年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


·海关稽查的程序是怎样的
      海关稽查的程序是怎样的1、通知海关决定对企业实施稽查时,提前3日将《海关稽查通知书》送达企业,企业收到通知书后应及时与海关联系,并按通知中......


·有孩子没结婚给抚养费吗?
      感情是善变的,谁都不能保证什么可以永恒。尤其是年轻人,更是容易一时冲动,在未结婚的情况下就同居并生下孩子,然后又感情破裂最终分手的下场。这时......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一、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