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吸收合并与重组的区别

吸收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被另一家企业吸收,兼并企业继续保留其合法地位,目标企业则不再作为一个独立的经营实体而存在。广义的企业重组,包括企业的所有权。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要素的重新组合和配置。从经济学角度看,企业重组是一个稀缺资源的优化配置过程。对企业来说,通过对企业自身拥有的各种要素资源的再调整和再组合,提高企业自身的运行效率,同时还实现社会资源在不同企业间的优化组合,提高经济整体运行效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借别人钱没有借条怎样要回来?
      借别人钱没有借条怎样要回来?此时出借人可从间接证据入手,以形成间接证据链。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


·哪些情形可以做无罪辩护
      哪些情形可以做无罪辩护1、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失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


·到监狱探监的条件有哪些
      探监的条件有哪些到不同的地方探监,要求是各不相同的。你的情况应该是属于到监狱中探望服刑的朋友。探监须符合以下条件:(1)主体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


·最新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土地只有一类:  区片范围:东街道、西街道、葫芦岛街道、双龙街道、望海寺街道、......


·立遗嘱公证如何进行操作?
      立遗嘱公证如何进行操作?一、立遗嘱公证如何进行操作?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一、醉驾开庭最后陈词怎么说?
      一、醉驾开庭最后陈词怎么说?陈述是刑事案件中的最后程序,也是被告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目的给被告人一个陈述机会表达自己想法,是否认罪悔罪。因法......


·隐瞒疫情可追究刑事责任吗
      隐瞒疫情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在受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自己摔倒不算工伤 公司没有责任吗?
      自己摔倒不算工伤公司没有责任吗?不算工伤,公司不负责。不属于工伤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要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一定的医疗期,而且......


·淘宝店铺被抢注商标怎么维权?
      淘宝店铺被抢注商标怎么维权?店铺侵权现阶段包括店铺名称侵权、店铺装修侵权等,还包括通过店铺其他渠道突出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等行为。商家均有申诉权利......


·劳动者签三年期限合同怎么算毁约?
      一、劳动者签三年期限合同怎么算毁约?只要没有按双方所协商的条款从而间接或者是直接的让用人单位受损都算是违反了合同。签定三年合同,劳动者......


·法院开庭出判决时间是多久
      法院开庭出判决时间是多久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