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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条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
  
  (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
  
  (2)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
  
  (3)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4)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枉法裁判,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枉法裁判,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枉法裁判,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4、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5、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6、徇私情、私利,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证据予以采信,或者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或者故意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故意错误适用法律而枉法裁判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民众对行政行为有争议的情况下,提起行政诉讼是民众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法律屏障,如果作为法官知法犯法,故意枉法裁判,这种做法一方面是违反了国家法律制度,另一方面也严重损害了国家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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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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