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条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
  
  (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
  
  (2)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
  
  (3)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4)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枉法裁判,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枉法裁判,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枉法裁判,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4、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5、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6、徇私情、私利,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证据予以采信,或者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或者故意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故意错误适用法律而枉法裁判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民众对行政行为有争议的情况下,提起行政诉讼是民众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法律屏障,如果作为法官知法犯法,故意枉法裁判,这种做法一方面是违反了国家法律制度,另一方面也严重损害了国家形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取保候审不成功就会被批捕吗?
      一、取保候审不成功就会被批捕吗取保候审不成功并不代表就会被批捕,取保候审与逮捕均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只是适用的对象不同,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


·高空坠物砸坏汽车玻璃怎么处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在我们的城镇建设中,会发现越来越多的高层建筑和高层住宅。这些高层住宅一方面节省了土地使用空间,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


·新刑九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新刑九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


·一、婚姻当事人外遇怀孕重婚罪吗?
      一、婚姻当事人外遇怀孕重婚罪吗不一定构成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


·网络诈骗罪的有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网络诈骗罪的有关法律规定有哪些?网络的发展使得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便利,但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各样的网络诈骗。网络诈骗手段之多令受害者防不胜防。由......


·泸州市长亲自指示机场拆迁进程
      泸州市长亲自指示机场拆迁进程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收集整理报道:  2016年9月27日,泸州市委在南苑会议中心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听取加快城市......


·一、临时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临时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工伤赔偿标准是没有准确答案的,关于工伤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


·北京两限房上市交易政策有什么?
      北京两限房上市交易政策有什么?北京市限价房管理办法规定,限价房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可以上市交易。在同行条件下,政府......


·离婚调解书无共同债务就可以协商的离婚吗?
      离婚调解书无共同债务就可以协商的离婚吗?是可以的;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


·保管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保管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现目前,我国很多地方都出现了“保管”行为。一些大型超市或者商场,当事人将物品存入物品保管处,由该保管地方给予保管。其......


·诽谤罪如何判定,具体的内容是什么?
      提到诽谤罪,相信您并不陌生,其是我们实际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犯罪行为。通常情况下,诽谤罪的构成需要达到法律规定的要件,才能构成犯罪。针对这一内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