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强险的赔付标准:发生交通事故后

交强险的赔付标准: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有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判定书,当判定车主有责任时:在车辆发生事故后,交强险所能赔付的最高限额总计为12万2千元人民币,这12万2千元的构成又分为几个部分,如果本次事故造成了对方死亡或者身体伤残则最高可以赔付11万元人民币、如果伤者只是轻伤治疗,那么医疗费用最高赔付1万元人民币、如果只是造成了财产或者财物的损失则最高赔付2千元人民币),而且无论本次事故车主方也就是肇事方的责任大与小,只要是被判定是有责任的一方,那么交强险的赔付额度就是按照以上各项指标的最高限额来赔付。如果本次事故交警判定车主方没有过错无责任时:那么发生事故后,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为1万2千1佰元人民币(其中造成死亡或者伤残的赔偿额度是1.1万元、医疗诊断费用为1000、财产损失险100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股东会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决议的有效期是多久?
      股东会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决议的有效期是多久一、股东会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决议的有效期是多久?公司法没有规定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如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


·设备租赁合同毁约规定是什么?
      设备租赁合同毁约规定是什么?设备租赁合同毁约规定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各方的违约责任的承担如下所述。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如何赔偿?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如何赔偿?怎么处罚?交通肇事中最严重的损害结果可以说就是造成了人员的死亡,而此时除了会依法追究肇事者的行政和刑事责任外,同......


·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该怎样确定
      夫妻中的一方需要起诉离婚的话,则首先要知道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该怎样确定,对此,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该怎样确定通......


·怀孕监外执行刑期怎么计算
      怀孕监外执行刑期怎么计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暂予监外执行刑期的计算是监外执行时间是可以抵刑期的,监外执行一天即相当于在监狱服刑......


·公司债券种类设备债券形式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种类设备债券形式是怎样的?一、公司债券种类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


·行政处罚法拆除决定不履行强制执行是什么后果
      行政处罚法拆除决定不履行强制执行是什么后果不履行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不仅仅只是一个强制执行的问题。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


·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怎么办
      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怎么办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


·个人与公司的债权转让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个人与公司的债权转让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


·无偿保管合同是属于哪种类别?
      无偿保管合同是属于哪种类别?无偿保管合同是属于无偿合同当中的一种类别,根据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存在对价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


·最新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陕西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标准》并要求认真组织贯彻实施。爱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