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有害食品罪怎么量刑?
26.nj64.com 王庆磊律师
生产有害食品罪怎么量刑?生产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二、本罪的构成要件(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二)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三)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本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实施了在所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之行为,或者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仍然予以销售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如果有以上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中毒或者健康受到损害,在量刑时作为量刑情节适用。(四)本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对生产、销售的食品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1)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的行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是指违反《食品卫生法》、《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食品营养强化剂卫生管理办法》、《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司法实践中,本罪违反的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主要是违反《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2)行为人实施了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所谓有毒的物质,是指进入人体后能与人体内的一些物质发生化学变化,从而对人体的组织和生理机能造成破坏的物质。所谓有害的物质,是指被摄入人体后,对人体的组织、机能产生影响、损害的物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同食品添加剂、食品强化剂是不同的。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品质和食品的色、香、味,以及为了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物或者天然物质。食品强化剂是指为了增加营养成分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的或者人工合成的属于天然营养素范围的食品添加剂。合乎食品生产标准和生产工艺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强化剂不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这里所说的食品原料是指粮食、油料、肉类、蛋类、糖类、薯类、蔬菜类、水果、水产品、饮品、奶类等可以制造食品的基础原料。(3)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实施本罪,首先掺入的是有毒、有害物质。如制酒时加入工业酒精加工成食用酒,在汽水中加入国家严禁使用的色素,还有的在牛奶中加入石灰水等等。其次,行为人掺入的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即这些物质是根本不能食用的原料。如用工业酒精兑制白酒,在牛奶中掺入石灰水,在香油中掺入柴油,用工业盐酸制造酱油等等。如果行为人掺入的是食品原料,尽管可能有一定的毒性、有一定的害处,也不构成本罪。如行为人掺入酸败的油脂,变质的水果等用于所生产、销售的食品中,就不构成本罪。如果有以上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可以按照其他罪如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论处。(4)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对象应为生产、销售的食品,即是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虽有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但是不是在自己所生产或销售的食品中,如在他人食用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不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其他犯罪论处。对于生产有害食品罪的具体量刑情况,是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特别是涉及到有关事项的处理上,是需要根据有害食品的造成的恶劣后果来进行认定的,具体情况可以由卫生管理部门对相关事项进行检测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
More>>
·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区别
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区别法律用语中,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是您经常听说的,不过很多人对于二者的概念与区别不是很清楚。什么是民事责任?什么是行政......
·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多少年
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多少年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
·每月计薪的工作时间是多少天?
每月计薪的工作时间是多少天?1、月工作时间,仅仅指劳动者全年法定工作日时间平均到每个月究竟是多少。其计算方法是:年工作日:天-104天(休息日)-11天......
·公司股权转让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股权转让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一、公司股权转让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
·公民怎么举报企业逃税行为?
公民怎么举报企业逃税行为?一、公民怎么举报企业逃税行为?1、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要注意弄清楚举......
·夫妻应当互相忠于对方
夫妻应当互相忠于对方,但不可避免夫妻双方有一方出轨背叛其中一方发生婚外情。婚外情离婚有两种解决方式。一是双方进行协商.1、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
·集资诈骗员工判决书是什么样的?
现代社会,诚信是十分重要的,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贸易交往中,欺骗他人都是不道德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诈骗行为的存在,比如集资诈骗员......
·起诉离婚申请书抚养权范文的格式是什么?
起诉离婚申请书抚养权范文的格式是什么一、起诉离婚申请书抚养权范文的格式是什么?民事起诉状原告: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
·民间借贷还不上坐牢吗
民间借贷还不上坐牢吗一、民间借贷还不上坐牢吗民间借贷是不会坐牢的,这个就是民间借贷引起的经济纠纷,只涉及到民事纠纷,没有构成违法和犯罪行......
·网络时代的发展利弊共存,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存在着很多问题
网络时代的发展利弊共存,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很多人觉得网络是一个没有约束和管制的平台,所以在网络上可以畅所欲言,就会出现在......
·民事诉讼是否可以口头上诉
民事诉讼是否可以口头上诉一、民事诉讼可以上诉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的实质要件,即哪些裁判可以上诉。根据我国现行《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