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相关内容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时候要和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如果您遇到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会怎么处理呢?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的相关法律又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相关内容。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补偿
  试用期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应按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来具体决定。
  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
  2、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
  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4、劳动者同企业未解除劳动合同就和另一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新签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因此造成企业损失的,劳动者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新公司如果知道劳动者和企业还未解除劳动关系还同劳动者签合同,那么该公司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文就是的我们为您带来的关于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相关内容,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用工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工方需要对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你在工作中遇到这方面的问题,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规定是什么?
      关于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规定是什么?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速度十分迅猛,房产交易数量不断上升,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往往是伴随着房产买......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交费吗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交费吗强制执行是指案件判决以后,相关人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书。而且法院的强制执行是需要由当事人提起申请的,法院才会根据实际情......


·农村小产权房能贷款吗,有哪些风险
      对于一些刚刚工作的娘情人来说,他们的工资平不多,很难担负大额的房费,所以对于一些人来说会选择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由于房价便宜很受欢迎,那么农......


·屋面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屋面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众所周知,为了对房屋的质量建造等进行质量上的确认和保障,相关机构出台了多条规范标准。防水工程质量也是规......


·对方拒不配合司法鉴定怎么处理?
      司法鉴定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因部分证据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进行取证,而要通过科学途径进行鉴定,从而为诉讼提供有力证据的过程。司法鉴定不同于普通鉴......


·关于违章车辆罚款怎么交?
      现在的网路发展迅速,所有的东西都可以在网上操作,包括我们违章驾驶之后,因为自己的行为被处罚款的,罚款的缴纳也是可以用网上支付来完成的。那么关......


·挪用资金罪四川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四川的判罚标准是什么?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资金罪,是公司......


·车辆有违章不处理会有什么后果
      车辆有违章不处理会有什么后果一、车辆有违章不处理会有什么后果机动车违章未处理的,分两种情况:(一)、一个记分周期内超出12分违章后不能及......


·注册商标宣告无效复审的期限是多久?
      注册商标宣告无效复审的期限是多久?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


·同性结婚法律是如何规定?
      一、同性结婚法律是如何规定?我国目前并没有同性结婚的相关法律,而且法律是不允许同性结婚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的婚姻关系主体......


·代书遗嘱注意事项有哪些
      代书遗嘱注意事项有哪些1、代书遗嘱订立过程中,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对见证人的资格做了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代书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